广东有效遏制非法售卖野生动物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活动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广东省工商系统和有关部门配合,近期对全省野生动物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驯养繁殖等环节迅速展开了全面的清查。把它当作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来抓。截止6月2日,该省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3066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90台次。检查各类市场3549个,野生动物经营户1.5418万户,查处各类野生动物5768只,立案21宗。
    各地工商部门重点打击违反规定继续猎捕、收购、出售、运输、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在市场上摆卖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的虎纹蛙除外)的行为。其中,广州市工商局在5月29、30日两天时间进行了一次全市性的统一大行动中,对全市4个野生动物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售卖野生动物以及农贸市场,酒楼餐厅销售、存养活体家禽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统一大检查,坚决制止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截至5月30日止,共查获非法销售山鸡267只、狐狸54只、貂6只、蛇25公斤、麻雀30只、夜游鹤30只、斑鸠20只、白鹭6只。惠州市工商局与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林业公安分局等部门集中统一行动,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销售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清查公开摆卖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的“绿剑行动”,在行动中共收缴野生动物643只,行政立案14宗,罚款5000多元,收回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利用准许可证114本,严厉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各地工商部门根据本地野生动物经营实际,确定了本地区野生动物销售重点市场进行监控,强化基层工商所的监管力度,对各类野生动物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工商部门还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的作用。通过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实现对各类野生动物违法经营行为的不间断监控。通过全面清查和整治,广东省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目前,广东省工商局正在加紧与林业部门就加强对广东省野生动物销售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同时《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对比原《草案》增加了“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的传播疾病的途径。”由此推动广东省野生动物的管理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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