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林木种苗和繁殖材料检疫审批监管有新规定

为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审批和监管管理,国家林业局于2003年5月30日下发了《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该规定共5章27条,就引种单位的资格、引种申请程序、审批程序及种苗引进后的监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国家林业局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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