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林业生态县十大标准

1、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山区达65%以上、半山区和丘陵区达45%以上、平原区达25%以上。
    2、林木蓄积量:森林活立木蓄积连续3年年净增率达4%以上。
    3、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生态公益林中一、二类林比例达80%以上。
    4、防护林建设:沿海防护林带、农田防护林网的绿化率达90%以上,沿海宜林滩涂绿化率达80%以上,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达95%以上。
    5、保护区体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占国土面积比重山区达9%以上、半山区和丘陵区达6%以上、平原区达3%以上。
    6、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5%以上。
    7、县城绿化: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
    8、村庄绿化:村庄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9、林地保护管理:林权证发证率达95%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连续三年达100%。
    10、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3年控制在0.5‰以下;病虫害成灾率连续3年控制在0.5%以下;连续3年无重大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和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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