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规定可望实施 深圳争取划为永久性禁猎区

  10月1日起胆敢再食野味者,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昨天,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人向全国人大农委执法检查组汇报时透露,经过一审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可望在8月底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深圳还将争取划定为永久性野生动物禁猎区。
  全国人大检查组关注《规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昨日抵深检查。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汝稳等向检查组汇报了深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立法工作。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草案)》又一次成为话题焦点。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在今年禁止经营野生动物之前,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场所有800多家,每年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深圳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多达100多钟、近800吨,仅蛇类的最高日消耗量就达10吨以上。这些野味主要靠野外捕猎,在加工、食用时没有经过任何检疫程序。因此,立法禁食野味成为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们生活健康的迫切需要。
  《规定》可望10月1日实施
  该负责人还透露,《草案》在经过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讨论审议后,拟在8月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具体施行时间为今年10月1日。届时,食用野味者将处1000元罚款,经营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透露,将根据实际需要,争取将深圳划定为永久性野生动物禁猎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据其介绍,仅今年5月以来,深圳展开“绿剑行动”,一次就查处违法经营单位和个人11例,查扣野生动物148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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