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确定安排林业基本建设投资113.4亿元。截止5月底,累计下达林业基本建设投资96.4亿元,占投资总量的85%。其中:退耕还林工程53.5亿元,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07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505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650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4.4亿元,其中:公益林建设12.8亿元,森林防火设施设备1.6亿元。安排公益林建设任务1990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16亿元,安排林业治理任务580万亩,草地治理任务118万亩,小流域治理185万亩及配套建设水源工程5377处、节水灌溉7494处,安置生态移民2.6人;“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9亿元;森林防火、国有林区和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投资3.5亿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