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网全面建成

日前,国家林业局向新成立的七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派出专员,从而使国家派驻各区域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达到了14个,监督范围涵盖了我国25个重点林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监督覆盖面超过了国土面积的90%。这表明,我国森林资源监督网络已经全面建成。
  据悉,这些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直属国家林业局领导,其职责是:代表国家负责监督驻在区域内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监督驻在地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规范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森林资源管理行为,确保国家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查处超限额采伐、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乱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重大案件,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报告。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称,有效监督监管同样是发展森林资源。建立森林资源监督网络是国家行使森林资源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是强化中央政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部门,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干扰,秉公执法,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林业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责。
  我国严重缺林少绿,森林资源匮乏。由于人口和经济增长的压力,特别是部分地方政府和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对保护森林、林木、林地的认识不足,不惜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屡有发生。仅2002年,全国查处的各类林政案件就达46万起。在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和造林绿化面积快速增加的形势下,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于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始于14年前。首批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建立后,在保证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的贯彻执行,规范各地森林经营行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介绍,监督机构对120多个林业局(县)进行了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检查,查处超限额采伐木材130多万立方米,督查督办林政案件1300多起,提交有关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调研报告数百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驻在地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近年来,监督机构加大了对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对工程规划的合理性、木材停产、减产计划的落实情况、工程营造林质量和管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当地主管部门纠正了工程规划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健康、快速推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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