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日前,省局向各市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正在制订驯养繁殖这54种野生动物的实施细则。据悉,我省将重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并从现在开始接受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申请。
  
    限制野外猎捕鼓励野生动物养殖
  针对目前一些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户对政策的观望和担忧,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主任陈万成指出,林业部门一直鼓励野生动物养殖业的发展,今后对此行业仍持同样的态度。
  非典期间,有些研究报告称非典疫病与野生动物有关,为保护市民生命安全,林业部门采取了暂时禁止经营驯养野生动物的措施,但那只是临时措施。国家林业局本月初下发、广东省林业局近日陆续转发的《通知》,很明确地传达了一个信息:国家仍鼓励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进行养殖经营。同时国家也鼓励驯养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进行繁殖经营,这意味着林业部门将严格限制从野外猎捕野生动物,引导市民食用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54种野生动物均可在广东开展养殖、经营利用。

  54种动物名单之外的野生动物将区别对待
  据悉,目前,广东全省共1300多家野生动物养殖场(厂),其中224家养殖的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果子狸的养殖一共有18个厂,数量为1000多只。经营蛇的市场则有100多家。养殖最多的属雉科,如蓝孔雀等。这些养殖企业规模参差不齐,根据《通知》精神,林业部门今后将促使这些企业逐步走向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而对于那些不具备野生动物养殖条件、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逐步限制其发展。
  对广东目前存在的54种名单之外的野生动物养殖业,如养蛇场等将区别对待——那些原来已经批准养殖的企业,可以继续驯养繁殖,但不能出售经营,他们可以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出台第二批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名单;如果这些企业不想再养殖,则可以考虑限期妥善处理,省局会采取措施给他们现存的野生动物一个合法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养殖户的损失。
  
  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重新核发
  从现在起,林业部门已开始接受需要经营的单位的申请。任何酒楼、餐馆、市场,希望经营这54种野生动物,都须尽快向所在市、县、区林业部门申请。而在未经批准之前,经营这54种野生动物也是非法行为。
  此外,省局正在按照《通知》列出的54种动物名单重新制订每一种动物的年度经营限额、会同有关专家制定野生动物检疫制度。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还将实行标记制,将来要逐步实现用电子芯片、耳环、耳标等方法进行标记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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