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贯彻实施《森林法》林业建设成效显著

8月29日,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汇报了《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自1998年《森林法》修改以来,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大力推进林业的改革和发展,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全面推进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5年来,全国累计造林4.78亿亩,比实施《森林法》前5年增长25.9%,其中,2002年造林1.17亿亩,首次突破了亿亩大关,实现了我国造林绿化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六大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初步构建了林业生态体系的立体框架。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蓬勃开展,5年来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28.1亿人次,植树118.6亿株,进一步丰富了林业生态体系的内容。
    二是加大“严管林”工作力度,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国“十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23亿立方米,比“九五”期间减少了0.68亿立方米。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的5年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13个省(区、市)已经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木材年产量已基本调减到位,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3.2亿立方米。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1449处,总面积17.1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11.89%。现在,全国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分别达到23.8亿亩和124.9亿立方米,保持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双增长。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16.55%。全国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7亿亩,约占世界人工林面积的26%,居世界第一位。
    三是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从1998年的2728亿元增加到了2002年的4620亿元,增长了69.4%。2002年,全国经济林产品产量达到6800多万吨,居世界第一位;人造板产量从1998年的1056万立方米增加到2930万立方米,居世界第二位;全国花卉种植面积近500万亩,居世界第一位,销售额到223亿元;森林公园接待游客1.1亿人次。
    四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林,林业立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新进展。5年来,国务院发布了《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行政法规,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16件。国家林业局在实施《森林法》的过程中,把学习、宣传《森林法》,普及《森林法》知识,作为法制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将学习《森林法》纳入林业“四五”普法规划,编写了《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统编教材,举办省级培训班125期,培训13000多人次;会同20多家新闻单位共同主办了“保卫绿色,关注森林”系列宣传活动。
    五是坚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林业执法活动向纵深发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林业行政案件数量从1997年的60万起下降到2002年的47万起。2001年初至2002年底,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林业严打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7万多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近35万人次,收缴木材172万立方米、野生动物332万只(头),挽回经济损失5.38亿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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