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全面创建林业生态县

“到2003年,焦岭县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到2005年,平远县、梅县、梅江区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到2007年,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这是梅州市为实施“生态梅州”发展战略,在最近召开的全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创建总体目标。
    据悉,经过十年造林绿化,梅州市消灭宜林荒山,绿化梅州大地,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高达70.6%,生态环境优良。因此,该市适时提出了实施“生态梅州”发展战略,并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载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快山区现代建设步伐。
    围绕总体目标,梅州市将在今后4年重点抓好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迹地和荒山造林绿化、封山护林、绿色通道、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城乡绿化和种子种苗基地建设等十大生态工程。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