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全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市、县(区)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邓惠珍局长作重要讲话。粤东片各市、县(区)林业局长及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邓梦柏副局长主持。
邓惠珍局长在会上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编制林地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她指出,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不仅是巩固发展十年造林绿化成果,优化森林资源管理模式的需要,也是加速林业观念转变,实现林业发展战略转变的需要,同时还是开展林业生态县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需要。另外,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与目前全省开展的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都是林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同等重要,相辅相成,必须把两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年)》,对全省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进行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总体安排。规划期从2001年至2010年。邓局长介绍了《总体规划》的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并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总体规划》,做好实施工作。
三是切实抓好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邓局长强调,按照粤府办[2003]19号文的部署和要求,各地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将《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逐级分解落实,确保各级规划的编制质量。各市、县(区)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明确指导思想,遵循如下原则:一是改善生态状况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统一,保证林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切实保护林地资源,确保林地总量动态平衡;三是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四是因地制宜,切实可行,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况及林地保护管理措施相适应,并突出地区特色和优势,推动合理分工和协作;五是严格遵循上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还要在林地面积、主要指标、时间安排上符合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林地规划成果的审批工作。
四是扎实抓好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通知》(粤府办[2002]90号),对林地管理提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邓局长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当前,要切实抓好如下几个方面:一要认真执行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二要加强对采石、采矿、取土使用林地的管理;三要加大林地管理的执法力度。
附件:
邓惠珍局长在会上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编制林地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她指出,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不仅是巩固发展十年造林绿化成果,优化森林资源管理模式的需要,也是加速林业观念转变,实现林业发展战略转变的需要,同时还是开展林业生态县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需要。另外,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与目前全省开展的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都是林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同等重要,相辅相成,必须把两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年)》,对全省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进行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总体安排。规划期从2001年至2010年。邓局长介绍了《总体规划》的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并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总体规划》,做好实施工作。
三是切实抓好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邓局长强调,按照粤府办[2003]19号文的部署和要求,各地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将《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逐级分解落实,确保各级规划的编制质量。各市、县(区)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明确指导思想,遵循如下原则:一是改善生态状况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统一,保证林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切实保护林地资源,确保林地总量动态平衡;三是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四是因地制宜,切实可行,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况及林地保护管理措施相适应,并突出地区特色和优势,推动合理分工和协作;五是严格遵循上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还要在林地面积、主要指标、时间安排上符合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林地规划成果的审批工作。
四是扎实抓好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通知》(粤府办[2002]90号),对林地管理提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邓局长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当前,要切实抓好如下几个方面:一要认真执行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二要加强对采石、采矿、取土使用林地的管理;三要加大林地管理的执法力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