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国家林业局表彰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为了弘扬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崇高思想和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发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林业和生态建设新局面,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日前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林业局等100个单位“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吉林省延边林业集团亚光有限公司孙士勇等42名同志“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丰台区林业局张建国等156名同志“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人事部部长张柏林9月28日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宣读了这一决定。
    我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仁化县林业局、梅州市林业局等3个单位获先进集体称号,何镜才(肇庆市林业局)、梁许赞(江门市林业局)、曾庆强(茂名市林业局)、戴伟平(惠州市林业局)、杨土太(吴川市林业局)等5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8年以来,全国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改革,艰苦奋斗,为绿化祖国、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是林业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是林业系统的优秀代表。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当中,有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热爱造林绿化事业,无私奉献的工人;有刻苦攻关,敢于拼搏,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有紧紧依靠干部职工,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领导干部。在先进集体当中,有团结协作,科学管理,在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林业企事业单位;有积极改革,为林业和生态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和技术单位;有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基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他们的事迹凝聚了林业职工的优秀品质,集中体现了林业职工的时代风貌和主人翁精神,是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楷模。
    人事部、国家林业局号召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他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敢想敢干、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潜心钻研、勤于探索、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全国林业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加快我国林业发展步伐,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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