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林业局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施行《种子法》,加强种苗执法、质量监督和队伍建设,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使林木种苗管理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林木种苗检验机构102个,其中国家级种苗检验机构2个、省级23个、地级和县级77个,初步形成了三级种苗检验网络。对27个省(区、市)和内蒙古、吉林、大兴安岭森工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于工程造林的种苗质量抽查显示,林木种子合格率由去年的35.1%提高到今年的75.2%。近一年来,全国查处各类种苗案件1000多起,没收、封存、扣押种子600多万公斤,苗木2000多万株,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全国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数量已由2002年的4万份提高到现在的9万份。29个省(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者授权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开展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经培训上岗的省级种苗执法人员200多人,检验人员2300多人。
目前,我国林木种苗业已形成年生产种子2500多万公斤、苗木260多亿株的能力,成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呈现出规模迅速扩大、种类趋向多样化的蓬勃发展势头。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适应林木种苗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加快依法治理种苗的进程,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明确种苗管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强化种苗质检机构建设,提高种苗检验能力和检测水平。(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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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林木种苗检验机构102个,其中国家级种苗检验机构2个、省级23个、地级和县级77个,初步形成了三级种苗检验网络。对27个省(区、市)和内蒙古、吉林、大兴安岭森工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于工程造林的种苗质量抽查显示,林木种子合格率由去年的35.1%提高到今年的75.2%。近一年来,全国查处各类种苗案件1000多起,没收、封存、扣押种子600多万公斤,苗木2000多万株,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全国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数量已由2002年的4万份提高到现在的9万份。29个省(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者授权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开展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经培训上岗的省级种苗执法人员200多人,检验人员2300多人。
目前,我国林木种苗业已形成年生产种子2500多万公斤、苗木260多亿株的能力,成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呈现出规模迅速扩大、种类趋向多样化的蓬勃发展势头。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适应林木种苗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加快依法治理种苗的进程,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明确种苗管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强化种苗质检机构建设,提高种苗检验能力和检测水平。(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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