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法制宣传日,省局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局举办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刘莘教授对《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背景、具体实施等各方面作了详尽深入地阐述。学习会由邓惠珍局长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据刘莘教授介绍,在《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前,旧的行政许可法存在着许多问题: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主体不清;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过多,标准不清;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条件、实施步骤和时间限制等规定不明确;行政许可重审批轻监管;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27日上午表决通过了行政许可法,这一法律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法全文约1.1万字,共8章83条,分为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刘莘教授结合广州、深圳和省林业局的实际,用大量的实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行政许可法》的概念性质、行政许可的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知识。刘教授指出了机关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设定行政审批应当听取各方意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将受惩处;法律严禁违法转让行政许可;变更、撤销行政许可,公民合法权益受损须补偿;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应遵循便民原则,行政审批不能“一拖了事”;行政审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保护伞”;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等六类事项可设定行政许可。 
    邓惠珍局长最后指出,《行政许可法》的制定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推进了我国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推进了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个进程。她要求省局全体同志要学以致用,根据自己本单位的实际,结合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依照《行政许可法》,遵循便民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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