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落实各部门责任,推进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

为如期在2007年实现创建林业生态县目标,大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明确指出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不是林业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公益性事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保证不拖全省、全市的后腿。
    对照省“十项”创建标准,该县把责任全部分解落实到各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林业局具体负责好“十项标准”中的一、二、三、九、十项及第六项的道路两旁第一重山的绿化工作;公路局、交通局负责各自管养的省道、县道两侧各30米、村道两侧各20米范围内的绿化工作(镇至村的村道未列入交通局管理的由镇政府负责);铁路、省、县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和己列入生态公益林管理林地内的石场取缔工作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局、各镇政府要负责好县城和镇府所在地规划区内的美化绿化工作;水利局要抓好水土流失项目的生物防治;青电、双电移民办落实好各自库区的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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