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2003年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2002年度全国营造林总面积13215.81万亩,合格面积11419.14万亩,合格率达86.4%;经过3年的抚育管理,1999年全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4853.86万亩,保存率达84.2%。近年来,全国营造林总量稳步增长,营造林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个体造林占人工造林总面积的近七成。
这次综合核查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组织国家级专业队伍,在各级林业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样、范围保密、实地核查完成,核查内容包括:各地2002年度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天保工程管护情况,1999年度人工造林更新的保存状况,南方省份1998年度和北方省份1996年度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成效状况等。共抽查了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的464个县级单位、1850个乡级单位、83776个小班和211个播区,实际抽查面积869.34万亩。
在全国营造林总面积中,人工造林更新核实面积9826.21万亩,核实率92.8%,合格面积8655.01万亩,合格率89.0%。封山育林核实面积2250.58万亩,核实率64.7%,合格面积2117.59万亩,合格率90.6%。飞播造林核实面积1138.62万亩,核实率87.7%,合格面积646.55万亩,合格率60.0%。本次核查同时公布了全国营造林成效核查结果:1999年度全国人工造林更新保存面积4853.86万亩,保存率84.2%。
核查结果表明,各地严格贯彻“质为先”要求,规范管理,普遍建立责任制,完善造林质量管理制度,采取各种调控手段,推行招投标制,试行监理制等,营造林各项主要指标,如面积核实率、合格率、作业设计率等全面上升,施工质量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各级林业部门还大力组织开展科技推广与科技服务,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协调保障种苗供应,加强档案管理,为提高营造林总体质量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稳步推进,国家林业局相继出台以“谁造、谁有、谁受益”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各地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充分调动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在2002年度人工造林面积中,有69.3%的林木属于个人所有。个体造林的比例呈逐年递增趋势,湖南省、重庆市的个体造林比例分别达到91.7%、92.3%。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构成了我国营造林的主战场,凸显了“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成效。2002年度全国重点林业工程营造林10999.18万亩,占全国营造林总面积的83.2%。其中,天保工程营造林1644.3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核实面积6399.32万亩,三北工程营造林840.90万亩,长防工程营造林789.89万亩,速丰林工程人工造林核实面积51.13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营造林1273.59万亩。
据悉,为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家林业局已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综合核查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和GPS等先进技术,对“造、飞、封”各种营造林方式,以及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建设情况进行统一核查,通过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组织、统一评价,保证了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了重复检查,提高了核查效率,减轻了地方负担,其成果已成为监测、评价我国造林绿化的主要依据。(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03-12-12) 附件:
这次综合核查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组织国家级专业队伍,在各级林业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样、范围保密、实地核查完成,核查内容包括:各地2002年度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天保工程管护情况,1999年度人工造林更新的保存状况,南方省份1998年度和北方省份1996年度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成效状况等。共抽查了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的464个县级单位、1850个乡级单位、83776个小班和211个播区,实际抽查面积869.34万亩。
在全国营造林总面积中,人工造林更新核实面积9826.21万亩,核实率92.8%,合格面积8655.01万亩,合格率89.0%。封山育林核实面积2250.58万亩,核实率64.7%,合格面积2117.59万亩,合格率90.6%。飞播造林核实面积1138.62万亩,核实率87.7%,合格面积646.55万亩,合格率60.0%。本次核查同时公布了全国营造林成效核查结果:1999年度全国人工造林更新保存面积4853.86万亩,保存率84.2%。
核查结果表明,各地严格贯彻“质为先”要求,规范管理,普遍建立责任制,完善造林质量管理制度,采取各种调控手段,推行招投标制,试行监理制等,营造林各项主要指标,如面积核实率、合格率、作业设计率等全面上升,施工质量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各级林业部门还大力组织开展科技推广与科技服务,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协调保障种苗供应,加强档案管理,为提高营造林总体质量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稳步推进,国家林业局相继出台以“谁造、谁有、谁受益”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各地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充分调动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在2002年度人工造林面积中,有69.3%的林木属于个人所有。个体造林的比例呈逐年递增趋势,湖南省、重庆市的个体造林比例分别达到91.7%、92.3%。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构成了我国营造林的主战场,凸显了“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成效。2002年度全国重点林业工程营造林10999.18万亩,占全国营造林总面积的83.2%。其中,天保工程营造林1644.3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核实面积6399.32万亩,三北工程营造林840.90万亩,长防工程营造林789.89万亩,速丰林工程人工造林核实面积51.13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营造林1273.59万亩。
据悉,为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家林业局已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综合核查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和GPS等先进技术,对“造、飞、封”各种营造林方式,以及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建设情况进行统一核查,通过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组织、统一评价,保证了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了重复检查,提高了核查效率,减轻了地方负担,其成果已成为监测、评价我国造林绿化的主要依据。(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03-12-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