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近日出台“十不”措施,在扩大水果种植规模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走持续发展之路。
郁南县出台的"十不"措施是:甲胺磷类农药不能在郁南市场上出现,瓜果生产禁止施用该类农药;山下种果,山上育林,种果不能种到山顶上;不合格的产品不能用郁南的品牌包装;不诚信的农户不能参加水果流通协会;不按标准化生产种植的水果不能参加评奖;不成熟的果品不准在市场上销售;县城饮用水供水库区不准种果;外地带病虫害的果苗不准进入郁南;不准未经批准砍林种果;公益生态林区不准种果。 附件:
郁南县出台的"十不"措施是:甲胺磷类农药不能在郁南市场上出现,瓜果生产禁止施用该类农药;山下种果,山上育林,种果不能种到山顶上;不合格的产品不能用郁南的品牌包装;不诚信的农户不能参加水果流通协会;不按标准化生产种植的水果不能参加评奖;不成熟的果品不准在市场上销售;县城饮用水供水库区不准种果;外地带病虫害的果苗不准进入郁南;不准未经批准砍林种果;公益生态林区不准种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