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通报2003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通报指出,2003年是国家林业局开展全国性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的第一年。1-5月,国家林业局组织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对27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及内蒙古、吉林、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区种苗质量进行了抽查(缺黑龙江、内蒙古、河南3省和龙江森工集团)。共抽查44个树种573个种子样品,98个树种(品种)291个苗批,涉及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294个。具体抽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内容和判定依据
抽查内容:林木种子,发芽率、净度、含水量;苗木,苗高、地径、主根长、5cm以上I级侧根数。
判定依据:《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6001-85)、《容器育苗技术》(LY10000-1991)和相关的地方标准。
二、抽查结果
林木种子质量:44个树种种子样品合格率为75.2%,较2002年的35.1%提高了40.1个百分点。其中,浙江、辽宁、北京、内蒙古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样品种子合格率均超过80%。特别是青海的种子合格率由2002年的0提高到73.3%;宁夏、海南、甘肃种子样品合格率低于50%。
苗木质量:98个树种(品种)样品苗木合格率为79.4%,与2002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陕西、青海、福建、浙江、宁夏、广东、海南、辽宁、山西的苗木样品合格率均超过90%;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重庆、新疆兵团苗木合格率低于60%。
三、原因分析
从抽查结果看,部分省种苗质量较差,其主要问题是:
1、种子贮藏设施设备落后,控温控湿能力达不到精度,有的甚至没有种子冷库,只能用常温库贮藏。
2、部分技术人员缺乏责任心,不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使种子净度和含水量与实际不符。起苗操作不规范,对根系损伤较大,而影响苗木合格率。
3、地、县一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数量少,不能及时对林木种苗进行质量检验。有机构的也缺乏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特别是一部分地、县连起码的检验室都没有,使种苗质量监督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根据抽查结果,国家林业局决定对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种子合格率和苗木合格率均超过80%的浙江、辽宁、北京予以通报表扬;对此次抽查林木种子质量较差的宁夏、海南、甘肃,苗木质量较差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重庆、新疆兵团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林业局在通报中要求各省林业厅(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工作,加快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坚持和执行林木种苗许可和标签制度,进一步加强种苗加工贮藏保管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培训,督促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国家林业局将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
一、抽查内容和判定依据
抽查内容:林木种子,发芽率、净度、含水量;苗木,苗高、地径、主根长、5cm以上I级侧根数。
判定依据:《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6001-85)、《容器育苗技术》(LY10000-1991)和相关的地方标准。
二、抽查结果
林木种子质量:44个树种种子样品合格率为75.2%,较2002年的35.1%提高了40.1个百分点。其中,浙江、辽宁、北京、内蒙古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样品种子合格率均超过80%。特别是青海的种子合格率由2002年的0提高到73.3%;宁夏、海南、甘肃种子样品合格率低于50%。
苗木质量:98个树种(品种)样品苗木合格率为79.4%,与2002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陕西、青海、福建、浙江、宁夏、广东、海南、辽宁、山西的苗木样品合格率均超过90%;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重庆、新疆兵团苗木合格率低于60%。
三、原因分析
从抽查结果看,部分省种苗质量较差,其主要问题是:
1、种子贮藏设施设备落后,控温控湿能力达不到精度,有的甚至没有种子冷库,只能用常温库贮藏。
2、部分技术人员缺乏责任心,不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使种子净度和含水量与实际不符。起苗操作不规范,对根系损伤较大,而影响苗木合格率。
3、地、县一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数量少,不能及时对林木种苗进行质量检验。有机构的也缺乏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特别是一部分地、县连起码的检验室都没有,使种苗质量监督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根据抽查结果,国家林业局决定对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种子合格率和苗木合格率均超过80%的浙江、辽宁、北京予以通报表扬;对此次抽查林木种子质量较差的宁夏、海南、甘肃,苗木质量较差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重庆、新疆兵团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林业局在通报中要求各省林业厅(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工作,加快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坚持和执行林木种苗许可和标签制度,进一步加强种苗加工贮藏保管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培训,督促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国家林业局将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