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  

 为认真落实“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加强全国营造林质量的管理与监督,2003年国家林业局组织了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本次核查以全国林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对2002年度各地统计上报的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面积以及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情况,1999年度人工造林更新的保存状况,南方省份1998年度和北方省份1996年度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成效面积进行核查评价。共抽查了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的464个县级单位,1850个乡级单位,83776个小班和211个播区,实际抽查面积869.34万亩。
    一、主要核查结果
   (一)2002年度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核查结果
    1、人工造林更新。2002年度全国人工造林更新核实面积9826.61万亩,核实率92.8%,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5.8个百分点;合格面积8655.01万亩,合格率(指核实面积的合格率,下同)89.0%,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6.1个百分点。其中:
    天保工程:核实面积273.07万亩,核实率88.8%,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0.8个百分点;合格面积258.04万亩,合格率94.9%,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9个百分点。
    退耕还林工程:核实面积6399.32万亩,核实率97.2%,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4.9个百分点;合格面积5701.02万亩,合格率88.7%,与上年度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
    三北工程:核实面积498.92万亩,核实率79.3%,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8.9个百分点;合格面积446.82万亩,合格率89.8%,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11.4个百分点。
    长防工程:核实面积377.22万亩,核实率92.0%,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45.6个百分点;合格面积347.05万亩,合格率88.4%,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以上结果不包括平原绿化工程。
    速丰工程:核实面积51.13万亩,核实率46.5%,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4.4个百分点;合格面积49.59万亩,合格率97.0%,与上年度同比下降了0.8个百分点。
    2、封山育林。2002年度全国封山育林核实面积2250.58万亩,核实率64.7%,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30.0个百分点;合格面积2117.59万亩,合格率90.6%,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其中:
    天保工程:核实面积510.35万亩,核实率83.4%,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44.6个百分点;合格面积503.10万亩,合格率97.8%,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8.7个百分点。
   三北工程:核实面积318.49万亩,核实率63.2%,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1.2个百分点;合格面积240.28万亩,合格率73.6%,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7.4个百分点。
    长防工程:核实面积378.18万亩,核实率73.2%,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36.3个百分点;合格面积365.67万亩,合格率98.1%,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
    3、飞播造林。核实面积1138.62万亩,核实率87.7%,与上年度同比下降了4.3个百分点;合格面积646.55万亩,合格率60.0%,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7.8个百分点。其中:
    天保工程:核实面积860.92万亩,核实率87.7%,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1.2个百分点;合格面积511.06万亩,合格率65.5%,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9.9个百分点。
    三北工程:核实面积23.50万亩,核实率77.7%,与上年度同比下降了22.2个百分点;合格面积1.51万亩,合格率4.9%,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4.9个百分点。
    长防工程:核实面积54.29万亩,核实率89.5 %,与上年度同比下降了6.2个百分点;合格面积14.36万亩,合格率54.2%,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20.5个百分点。
     (二)相关年度全国营造林成效核查结果
    1、1999年度人工造林更新保存状况。保存面积4853.86万亩,保存率84.2%,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3.0个百分点。
    2、封山育林成效。北方省1996年度和南方省1998年度封山育林成效面积4508.04万亩,成效率(指上报面积的成效率,下同)22.7% ,与上年度同比下降了31.3个百分点。
    3、飞播造林成效。北方省1996年度和南方省1998年度飞播造林成效面积356.01万亩,成效率43.4%,与上年度同比提高了11.1个百分点。
     (三)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情况核查结果
    核查规划森林管护面积19097.74万亩、签订责任状森林管护面积19521.17万亩,管护责任(面积)落实率102.2%;全国天保工程区管护措施落实综合得分95分,等级评定为“好”。
     二、其它主要核查结果
   (一)人工造林更新
    2002年度全国人工造林更新核实面积中,人工造林占95.8%,人工更新占4.2%;主要树种有:杨树占15.2%,柠条占11.1%,刺槐占7.4%,柏木占4.8%;软阔类占4.3%、杉木占4.3%等。林种以防护林为主,占67.2%,比2001年度增加17.6个百分点,表明我国林业建设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有了良好开端。经济林占20.2%,用材林占12.1%,薪炭林占0.4%,特用林占0.1%。
   林地权属以集体为主,占89.2%;国有占10.8%。林木权属以个人为主,占69.3%;集体占20.5%;国有占9.3%;其它占0.9%。据近几年全国人工造林更新核查结果分析,随着我国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造林所占比例逐年递增:1998年度人工造林更新核实面积中林木权属为个人的所占比例为30.9%,1999年度为34.6%,2000年度为43.0%,2001年度为52.6%,2002年度达69.3%。
     (二)封山育林
    2002年度全国封山育林林地、林木权属均以集体为主,分别占67.7%和 60.6%。封育类型以灌木型为主,占27.7%。乔灌型占21.9%、灌草型占21.7%、乔木型占21.7%、乔灌草型占6.9%、竹林型占0.1%。封育方式以全封为主,占78.4%。林种以防护林为主,占96.8%。地类以宜林地为主,占62.1%;其次为疏林地,占33.7%。
     (三)飞播造林
    2002年度全国飞播造林播区类型以乔木型播区为主,占62.6%;灌草型播区占18.8%;灌木型播区占10.4%,乔灌型播区占8.1%,乔灌草型播区占0.1%。飞播造林地类以宜林地为主,占70.9%;其次为灌木林地,占14.0%。飞播作业方式以飞机播种为主,占65.8%。飞播目的树种主要为马尾松,占20.4%;其次为油松和柠条,分别占16.8%和15.9%。
     三、主要成绩和突出问题
     (一)主要成绩
   1、核实营造林完成总面积显著增加,总体质量呈上升趋势。2002年度营造林核实总面积达1.32亿亩,比2001年度增加了3154.84万亩。同时,造、封、飞合格率全面提高,营造林总体质量呈上升趋势。全国人工造林核实面积达9826.61万亩,合格面积达8655.01万亩,人工造林总量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2、加强基础工作,营造林各项主要指标全面上升。综合核查结果表明,各地营造林管理工作趋向规范,以往出现的工程差、时间差、空间差、统计差等问题明显减少;营造林主要指标均不同程度上升。说明各地在抓数量、重规模的同时,也比较注重抓管理、促质量。
   3、重点工程建设卓有成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从全国营造林总体规模来看,重点工程建设已成为营造林的主战场。政策明确、资金到位、领导重视、要求严格,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各地在重点工程建设中,遵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管理日趋规范,为面上一般造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认真兑现政策,落实建设责任,群众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地对“六大工程”的实施高度重视,对落实“谁造、谁有、谁受益”、“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态度积极,纷纷制定了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天保工程 “四到省”的制度,为工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退耕工程“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使千万林农从政策兑现中受益。由于政策落实,权责明确,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2002年度人工造林面积中,有69.3%的林木属于个人所有,说明广大群众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
   5、严格贯彻“质为先”,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服务保障。各地按照“质为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营造林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基础工作,强化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为扩大营造林总量,提高营造林质量提供了保障。普遍建立责任制,完善造林质量管理制度,采取各种调控手段,推行招投标制,试行监理制等做法,切实有效地推动了整体工作的稳步迈进。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显著改善,为营造林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特别是基层林业部门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做好林农的顾问,在组织科技推广与科技服务、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协调保障种苗供应、加强档案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实效。
    依据核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成绩突出的有湖南、天津、贵州、广东、河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突出问题
    全国营造林成绩和总体发展趋势喜人,但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不容忽视。基础工作薄弱,作业设计管理不严,边设计边施工、先施工后设计、不设计也施工的问题还较为普遍。营造林方式选择不当,“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不落实,重造轻管,只封不育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对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面上造林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在重点工程建设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投资、轻实施,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上报数据不实,虚报、瞒报、重复上报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全国营造林工作总体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稳步推进,更不利于全国营造林绿化成果的巩固,必须引起各地足够的重视。
    同时,核查中还发现以下单位存在严重问题:云南省红河县为保证当地糖厂的原料供应,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将1999年度所营造的20723亩的防护林和经济林改种甘蔗。四川省天全县与大渡河造林局重复上报人工造林面积93777.8亩。吉林省长岭县虚报人工造林面积6850.0亩,2002年度与2001年度重复上报面积1964.4亩。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0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与一般造林重复上报。
    国家林业局决定,对上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吉林、安徽、辽宁3省;对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较差的黑龙江、海南2省,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04年2月底前上报国家林业局。对整改不到位的,国家林业局将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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