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推进天保工程建设战略重点转移的重要一年。按照局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在新的一年天保办的工作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针,全面贯彻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天保工程现场会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落实三项政策、做好四项工作,强化五项管理,把天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推向新阶段。
一、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以建设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天保工程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突出工作重点,突破政策难点,全面推进工程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在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后续产业发展和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是解决工程区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要把这两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一)突出抓好天保工程后续产业发展。一是组织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摸清当前后续产业发展的状况和问题,特别要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试点期间转产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问题的原因;二是在调研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鼓励、引导、支持后续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尽快出台加快天保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在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结合工程区实际,配合做好工程区编制后续产业发展规划。
(二)突出做好天保工程区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搞好工程区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调查,对几年来工程区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情况、问题和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提出专题报告;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推动工程区混岗集体职工分流安置政策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做好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后续政策衔接工作。
三、落实三项政策
(一)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天保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实事求是地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程任务完成和政策兑现。
(二)协调解决工程区企业债务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工程区银行债务处理的企业认定、债务核实等具体工作,并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天保工程区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政策的落实。
(三)协调解决职工四项保险补助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四项保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做好四项工作
(一)做好工程年度核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核查验收的指标和方法,坚持落实三级核查制度,强化县(局)级自查和省级复查,提高核查验收的科学性,并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二是完善“四到省”考核工作,把考核的主要指标与核查的各项指标紧密衔接起来,使之适应天保工程发展变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套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评价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制度,对群众举报的重点案件,要列入重点核查内容;四是举办省级核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班,提高“四到省”考核工作的水平。
(二)做好《天然林保护条例》出台的后续工作。一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研究修改意见,争取《条例》尽快出台;二是及早准备《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三)做好工程阶段性评估后续工作和扩大东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工作。一是抓紧完成天保工程阶段性评估的收尾工作;二是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向国务院全面报告天保工程五年来的实施情况;三是对其中涉及到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抓好跟踪和落实;四是做好扩大东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
(四)做好重点调研工作。一是开展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调研工作,把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与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实施结合起来,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改进完善“慎用钱”的具体办法措施。二是开展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调研工作,把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组织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长远发展和稳定就业的途径。三是开展工程区集体林和私有林保护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研究探索对工程区农村集体林和私有林森林保护和利益补偿的有关政策问题。
五、强化五项管理
(一)强化工程区森林资源的管护与发展,加快建立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一是继续修改和完善《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办法》,力争尽快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源管护工作;二是组织制定《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林建设工作;三是针对工程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公益林建设调整问题,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安排公益林建设任务;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加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管理工作;五是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调减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的意见及相关政策;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的模式和途径,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和完善森林经营的有关法规、办法。
(二)强化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重点是对《天保工程项目报账制办法》进一步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出台,以规范项目建设的报账制管理,实现资金运行的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调研和座谈会,提出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意见。
(三)强化工程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准确掌握工程实施动态。一是继续加强信息报告、信息交流、信息反馈和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搞好工程建设的月报和季报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成果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是抓好工程区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强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和信息员培训,适时举办月报季报信息员培训班。四是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宣传工作,争取在条例出台前后,组织媒体发表一批稿件,掀起有一定声势的宣传高潮。五是组织天保工程建设手册汇编工作,集合5年来工程建设成果。
(四)强化工程建设示范点管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和管理规范。筛选具有先进性的典型,确定示范点,抓好示范点实施,及时总结示范点经验,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大推广示范点经验。
(五)强化工程外援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和UNDP项目管理工作,编制好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培训和实施的各项工作,开好欧盟项目启动会。(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
附件:
一、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以建设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天保工程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突出工作重点,突破政策难点,全面推进工程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在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后续产业发展和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是解决工程区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要把这两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一)突出抓好天保工程后续产业发展。一是组织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摸清当前后续产业发展的状况和问题,特别要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试点期间转产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问题的原因;二是在调研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鼓励、引导、支持后续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尽快出台加快天保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在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结合工程区实际,配合做好工程区编制后续产业发展规划。
(二)突出做好天保工程区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搞好工程区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调查,对几年来工程区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情况、问题和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提出专题报告;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推动工程区混岗集体职工分流安置政策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做好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后续政策衔接工作。
三、落实三项政策
(一)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天保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实事求是地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程任务完成和政策兑现。
(二)协调解决工程区企业债务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工程区银行债务处理的企业认定、债务核实等具体工作,并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天保工程区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政策的落实。
(三)协调解决职工四项保险补助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四项保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做好四项工作
(一)做好工程年度核查和“四到省”考核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核查验收的指标和方法,坚持落实三级核查制度,强化县(局)级自查和省级复查,提高核查验收的科学性,并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二是完善“四到省”考核工作,把考核的主要指标与核查的各项指标紧密衔接起来,使之适应天保工程发展变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套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评价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制度,对群众举报的重点案件,要列入重点核查内容;四是举办省级核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班,提高“四到省”考核工作的水平。
(二)做好《天然林保护条例》出台的后续工作。一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研究修改意见,争取《条例》尽快出台;二是及早准备《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三)做好工程阶段性评估后续工作和扩大东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工作。一是抓紧完成天保工程阶段性评估的收尾工作;二是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向国务院全面报告天保工程五年来的实施情况;三是对其中涉及到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抓好跟踪和落实;四是做好扩大东北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
(四)做好重点调研工作。一是开展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调研工作,把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与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实施结合起来,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改进完善“慎用钱”的具体办法措施。二是开展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调研工作,把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组织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长远发展和稳定就业的途径。三是开展工程区集体林和私有林保护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研究探索对工程区农村集体林和私有林森林保护和利益补偿的有关政策问题。
五、强化五项管理
(一)强化工程区森林资源的管护与发展,加快建立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一是继续修改和完善《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办法》,力争尽快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源管护工作;二是组织制定《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林建设工作;三是针对工程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公益林建设调整问题,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安排公益林建设任务;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加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管理工作;五是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调减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的意见及相关政策;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的模式和途径,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和完善森林经营的有关法规、办法。
(二)强化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重点是对《天保工程项目报账制办法》进一步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出台,以规范项目建设的报账制管理,实现资金运行的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调研和座谈会,提出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意见。
(三)强化工程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准确掌握工程实施动态。一是继续加强信息报告、信息交流、信息反馈和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搞好工程建设的月报和季报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成果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是抓好工程区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强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和信息员培训,适时举办月报季报信息员培训班。四是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宣传工作,争取在条例出台前后,组织媒体发表一批稿件,掀起有一定声势的宣传高潮。五是组织天保工程建设手册汇编工作,集合5年来工程建设成果。
(四)强化工程建设示范点管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和管理规范。筛选具有先进性的典型,确定示范点,抓好示范点实施,及时总结示范点经验,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大推广示范点经验。
(五)强化工程外援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和UNDP项目管理工作,编制好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培训和实施的各项工作,开好欧盟项目启动会。(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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