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每年都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其中去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近140万人,完成义务植树546.39万株,人均植树达3.9株。到去年底止,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6.8%,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成效显著,为全市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今年市绿化委员会计划全民义务植树552万株,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任务基数,采取各种植树形式落实。
据了解,《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已由省人大通过并于今年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18至60岁的男性公民和18至55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1至17周岁的青少年也可以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条例》还对义务植树的管理、安排、验收等作了规定,同时还勉励单位或者个人认种和认养树木、林地和绿地。
附件:
据了解,《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已由省人大通过并于今年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18至60岁的男性公民和18至55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1至17周岁的青少年也可以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条例》还对义务植树的管理、安排、验收等作了规定,同时还勉励单位或者个人认种和认养树木、林地和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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