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强调: 严格做到野外用火“十不准”

 针对近来个别地方基层领导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山边、田边、林缘边乱点乱烧田基草等现象严重,以致频发森林火灾的情况,省森林防火指挥部2月22日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鉴于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急剧回升,风高物燥,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居高不下,春耕生产农事用火猛增,强行炼山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因烧荒烧灰和炼山跑火引发多起森林火灾的情况,省政府于2月19日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严格要求。全省大部分地方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加大防火宣传力度,严格监管野外用火,全面落实责任制,有效地遏制了森林火灾发生。但是,个别地方还是没有采取坚决措施,特别是野外火源管理不严,导致森林火灾高发势头仍然未能遏制下来。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通报中强调,各地必须严格做到野外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田基草;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焗蛇鼠、持火把照石蛤等;不准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不准燃放炮竹、烟花、放孔明灯;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乱丢烟头火种;不准神坛祖庙烧香烛、纸钱;不准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通报还要求,各地要增加力量,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森林公安干警、镇和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防火巡逻员要全部上岗,深入山边地块严管野外火源,按照“十不准”的要求,坚决消除山火隐患。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