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广州要当“环保模范”

广州市委、市政府已将申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时间定在2004年,未来两年,广州要把治山、治水、治气一起抓,努力为市民创造“青山碧水净空气”。这是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昨天透露的消息。
    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连续3年进入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前10名的城市,才有资格申报国家环保模范城。而在2000年的考核中,广州已取得第7名的成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为确保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继续取得好成绩,广州将“三治”并举,营造一个良性的环境生态系统。
    治山:建设人文艺术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衬托的山水城市。营造良性循环生态系统,建好城市北部的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流溪河沿河防护林、天河绿色走廊,完善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建设白云山、珠江两岸及流溪河沿岸为主的风景游览景观生态体系;形成以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路网绿化为“内圈”,近郊森林公园、风景林、防护林等公益林为“中圈”,远郊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公益林为“外圈”的生态布局。
    治水:保障水环境安全。今年要全面动工建设大坦沙三期、猎德二期、沥一期和西朗一期工程,并建成番禺前锋净水厂,推进马涌、猎德涌、沙河涌、东濠涌等河涌截污工程和流花湖等人工湖治理工程。继续完善大坦沙和猎德污水处理厂现有截污工程,将目前仍在直排的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作集中处理。
    治气: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推进工业企业脱硫降氮,加强全市烟气监控,提高在用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不达标的轻型车一律不予上牌,提高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道路抽检水平,加大对排气不合格车辆的治理力度;整治饮食服务业烟气污染;控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
    按照规划,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比1997年分别削减40%、20%、55%和55%。(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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