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它们在活跃城乡经济的重要作用”的要求,通过政治上鼓励,政策上扶持,舆论上引导,法律上保护等措施,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据统计,全市兴办家庭林场,果园2000多户,经营面积12万亩;个体、联营承包造林种果大户410户,面积达23万亩;个体苗圃、花卉种植户28户,面积为5000亩;从事珍稀动物养殖户10多户,从事木材加工销售等大小民营林业企业达550户。非公有制林业为化州林业建设带来了活力。
化州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特点有两个:第一、以投资主体来分,有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农民投资造林。文楼镇一农民投资近40万元,种植丰产林1000多亩,并租赁土地50亩,办起了苗圃场;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会上的个体户等承包林地造林种果,这种形式普遍受到欢迎。目前全市有300多名干部职工投资造林种果;三是外商承包林地造林种果。台湾一商人分别在平定镇、文楼镇承包林地3000亩和2000亩办果园。第二,以经营方式来分,有四种主要模式:一是股份合作制,主要以股份形式合资承包林地造林种果,收益时按股份进行分红。被誉为“集纳千家万户的资金,开发千山万岭的山地,富裕千家万户的百姓”的广东民昌果业有限公司、广东龙汇庄园等就是这种模式的典范;二是独资承包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联营,投资者与林地使用权所有者签订联营协议,林地使用权所有者提供林地,投资者负责备耕、种苗、肥料、种植、抚育管理等费用,收益后按比例分成;四是转让或租赁,承包者从林农手中把第一代或第二代林木或果树承包过来管理,即实施中幼林买卖直接进入市场。
化州市对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主要采取五条措施:一是市政府出台“只求所在、不求所有”、“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发展”的鼓励政策,全力推动;二是林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户给予一定的苗木价格补贴,并认真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为林农排忧解难;三是当地政府和财税部门,禁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林农负担,保护林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由市创办一个年加工能力为5万绝干吨的枝树切片厂,收购木材加工,解决了林农对造林的后顾之忧;五是林业主管部门主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使林农做到“持证经营”,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创造了一个安心置业的良好环境。据统计,全市从事林业开发总人数超过5万人,2000年该市林果总产值达13.76亿元。
实践表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除了具有开发利用山地资源优势,提高林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康的步伐外,还有利于利用社会的资金大办林业事业,加快了生态建设的步伐,有利于林业科技进步与科技成果的推广,全面推进林业二次创业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