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经过两年试点,今年已经在2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启动。这项工程是六大林业工程中覆盖面最大、投资最多、农民参与度最高、政策性最强的一项浩大生态建设工程。为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在宏观把握和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要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是辩证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为生态建设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退耕还林是当前我国以粮食换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措施,也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必须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这项工程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要在生态优先原则的指导下,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妥善解决好国家要“被子”,老百姓要“票子”的矛盾。这一矛盾处理好了,就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处理不好,就可能双损,所以,正确处理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退耕还林工程成功的关键。如果西部地区不优先解决“被子”问题,依然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当地的生活生产条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农业经济就无法摆脱自然灾害的严重困扰,一些受环境制约的产业就难以发展,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现状就难以有根本改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难度就会增大,老百姓也难以拿到更多的“票子”。反过来,老百姓在生态建设中拿不到“票子”,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就没有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就缺乏给大地盖“被子”的动力,“被子”就盖不好,盖不牢。因此,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必须认识到:生态建设是基础,经济发展是目标,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生态建设也不能忽视建设者的切身利益。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真正有了保障。
二、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长江、黄河上中游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不仅制约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严重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区,是全国退耕还林的重点,就全国来讲这是个局部,但没有这一局部生态环境的改善,就没有全国生态环境的总体改善,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来说,也是如此。要抓住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集中优势兵力,加大治理力度,以局部促全局,以重点带一般。而不能因为退耕还林政策比较优惠,就撒胡椒面,平均分配任务,使长江、黄河水系的陡坡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的“大字报田”,该退的退不下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科学合理地制定退耕还林规划,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退耕还林任务,增强治理的针对性。一个省要确定重点县,一个县可以确定重点乡,以确保最急需退的陡坡地优先退耕还林。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只有把最急需退的湖泊周围江河两岸“大字报田”、30度至60度的陡坡耕地和最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陡坡地尽快退下来,才能达到水土保持,减少泥沙淤积河床和湖泊库容,减少自然灾害的目的。
三、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泛砍乱伐、毁林开荒、超载放牧,可以获得短期收入,但随着林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地力不断衰退,将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不仅得不到眼前利益,并最终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内蒙古乌兰察布盟曾是水草丰美的大草原,过去在“以粮为纲”政策的导向下,毁林毁草,开荒种粮,当时增加了一些粮食产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大面积风蚀沙化,粮食产量逐步降低,生存条件逐步恶化。化德县从50年代到80年代,耕地由48万亩增加到178万亩,而粮食产量却由5690万公斤下降到3703万公斤,单产由每亩118公斤下降到21公斤。这个例子说明,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近期利益,最终会失去长远利益,甚至失去生存的基本条件,不仅影响当代,而且遗患子孙后代。近期利益必须服从于长远利益,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不顾及长远利益,只讲眼前利益,眼前利益不能顺利实现,也不可能长久,只有符合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安排,才可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
四、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彻底扭转,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重建设轻保护,一边治理、一边破坏,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保护现有林草植被放在优先的位置上考虑,在保护的基础上求发展。据科学家测定,草原植被每一万年才形成一厘米厚的腐殖质土层,土地表皮破坏后很难恢复。所以,保护是基础,不保护就不会有发展,也发展不起来。如果一边退耕还林,一边又毁林开垦、过度放牧,退耕还林就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就浪费了国家的粮食和资金。必须实行保护优先的措施,一是要加强现有植被的保护,杜绝破坏林草植被的现象,一些地方毁掉灌木造乔木,这种毁林造林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二是要加强退耕还林后的管护,切实落实个体承包的措施,依靠千家万户搞保护,确保退—片见效一片。
五、处理好退耕还林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
退耕还林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各地要因地制宜,把退耕还林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利用退耕后剩余劳动力多和大搞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寻找替代产业,逐步形成生态、经济、社会良性循环机制。陕西省吴旗县过去一直发展以放养为主的传统畜牧业,因无偿使用荒山荒坡草场和超载放牧,导致林草植被的破坏,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林、牧三业矛盾加剧。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吴旗县提出“集约自给型农业、保护效益型林业、商品致富型牧业”的“三型”发展思路,把退耕还林还草作为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发挥生产力要素的综合生产能力,努力通过环境改善和资源恢复,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各地的社会、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要因地制宜,但很重要的一条是处理好农、林、牧三者的关系。要切实做到林草上山、粮食下川,牛羊进圈,封山禁牧,努力发展生态型特色经济,以优质高效的产业改善和置换传统产业。
六、处理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的关系
通过造林种草增加植被,减少降水对表土的侵蚀,这是水土保持的根本措施。在重点治理区,因地制宜辅之以工程措施,把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将大大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重庆市对退耕地实行深水平沟整地,降雨时径流被一道道水平沟层层拦截,即使降200毫米的雨,下山的径流也缓而清。延安市将淤地坝建设作为重要配套措施。前期在坡面造林种草,淤地坝拦截坡面冲下的泥沙,同时作为水源工程加以合理调度利用;后期随着坡面林草逐步郁闭,对淤地坝又起到保护作用,特别是拦截泥沙形成的坝地可建成高产稳产农田,这对于提高退耕还林成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生物措施是治本,工程措施是治标;生物措施是主体,工程措施是补充。要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标本兼冶。
七、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退耕还林关键在质量,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今年退耕还林任务加大,更要注重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有些地方热衷于争任务,任务争到手后,在实施中忽视了质量,这是不可取的。党中央、国务院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国家投资巨大,退耕还林绝不能搞“豆腐渣”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成活率、保存率是质量的重要指标,只有还一亩成一亩,才能确保退耕还林目标的实现。质量是数量的基础,数量要体现合格的质量。确保质量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切实搞好规划、确保生态地位重要、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优先退下来。二是搞好作业设计。能否使退耕还林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关键是搞好作业设计。对每个山头的林种树种配置、造林密度、苗木要求都要科学设计,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特点,创造不同的退耕还林模式。三是要大力推广林业科技成果,搞好工程的科技支撑。四是要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能走过场,这关系到各项政策的兑现。要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验收结果兑现政策,加强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八,处理好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关系
生态林和经济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经营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以追求生态效益为主,后者是以取得经济效益为主。经济林采用集约经营方式如除草、松土,施肥等,搞不好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水土流失。经济林3年—5年就获得经济收入,群众愿意多栽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经济林比例过大,难以达到退耕还林的目标,同时,经济林品种趋同,将来也有一个市场容量问题。经济林发展不在于量,而在于精。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问题:一是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实施退耕还林的主要目的就是以粮食换生态,治理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程的实施不能偏离了这个主攻方向;二是在自然条件相对好的地方适度发展经济林,这个“度”就是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把经济林控制在20%,同时辅之以必要的工程措施,达到既有利于农民增收,又保持水土的双赢目标;三是在建设生态林的过程中,也要通过科学的建设模式,尽量增加农民的近期收入,如一些地方开展的林草套种、林药间作、林茶结合、竹草结合等,通过不同植物的互利共生,长短结合,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
九、处理好退耕还林与畜牧业的关系
一些地方由于超载放牧,导致林草植被遭到破坏,造林成果难以巩固,林牧矛盾突出。我国有90%左右的草原过牧,草场沙化,由于超载过牧,导致山荒岭秃。牧业是许多地方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林牧矛盾不是绝对的,是可以转化的,处理好了,可以互相促进;处理不好,则一损俱损。假若仍是传统的放牧方式,退耕后栽植的幼树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原生植被也被牛羊嘴啃、踢蹬破坏掉了。实行舍饲圈养后,割来退耕地上的草养畜,既保护了生态,也促进了牧业的发展。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畜牧业发展方式,调整畜种结构,变放养为舍饲圈养。这样做,不仅有利于退耕还林的实施,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效,而且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多种模式的科学安排,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养羊,使畜牧业发展不造成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十、处理好退耕还林与后续产业发展的关系
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是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8年或5年以后怎么办?后续产业问题现在就应当进行研究,并在工程实施中予以体现。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都要重视搞好后续产业的开发,以保障群众长期的生活来源和有关地方必要的财政收入。”后续产业能不能跟上,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和长远生计,也关系到能否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要结合退耕还林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生态经济、特色经济。这些都应在今后的工程进展中逐步加以规划安排。同时,要研究扶持后续产业开发的政策措施,促进后续产业的发展。
十一、处理好退耕还林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关系
为保证退耕户的长远生计,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必须统筹安排好相关配套措施。一是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过去的广种薄收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粮食单产,从根本上妥善解决退耕户的吃粮问题;二是要解决好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要有计划地发展沼气和营造薪炭林,杜绝滥樵现象;三是对生态条件极度恶劣的地区,要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移民。在耕地较少、燃料短缺的地区,上述问题解决得不好,就难以从根本上保障退耕还林“不反弹”。对上述重大措施,国家也应给与必要的扶持。多种措施并举,可收到1+1大于2的效果。
十二、处理好退耕还林与依法治林的关系
退耕还林政策优惠,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要切实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一是必须把国家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2000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国家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系到退耕还林的成败,每个环节的政策落实都不能出现偏差,政策落实不好,就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失信于民。二是退耕还林后,要及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核发林权证,依照《森林法》进行管理,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退耕还林工程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在确保生态目标的前提下,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协调统一。既要看到当前,也要谋划长远,切实把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和兑现各项政策,把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确保退耕还林工作的健康顺利推进。 附件:
一、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是辩证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为生态建设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退耕还林是当前我国以粮食换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措施,也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必须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这项工程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要在生态优先原则的指导下,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妥善解决好国家要“被子”,老百姓要“票子”的矛盾。这一矛盾处理好了,就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处理不好,就可能双损,所以,正确处理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退耕还林工程成功的关键。如果西部地区不优先解决“被子”问题,依然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当地的生活生产条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农业经济就无法摆脱自然灾害的严重困扰,一些受环境制约的产业就难以发展,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现状就难以有根本改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难度就会增大,老百姓也难以拿到更多的“票子”。反过来,老百姓在生态建设中拿不到“票子”,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就没有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就缺乏给大地盖“被子”的动力,“被子”就盖不好,盖不牢。因此,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必须认识到:生态建设是基础,经济发展是目标,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生态建设也不能忽视建设者的切身利益。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真正有了保障。
二、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长江、黄河上中游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不仅制约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严重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区,是全国退耕还林的重点,就全国来讲这是个局部,但没有这一局部生态环境的改善,就没有全国生态环境的总体改善,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来说,也是如此。要抓住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集中优势兵力,加大治理力度,以局部促全局,以重点带一般。而不能因为退耕还林政策比较优惠,就撒胡椒面,平均分配任务,使长江、黄河水系的陡坡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的“大字报田”,该退的退不下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科学合理地制定退耕还林规划,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退耕还林任务,增强治理的针对性。一个省要确定重点县,一个县可以确定重点乡,以确保最急需退的陡坡地优先退耕还林。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只有把最急需退的湖泊周围江河两岸“大字报田”、30度至60度的陡坡耕地和最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陡坡地尽快退下来,才能达到水土保持,减少泥沙淤积河床和湖泊库容,减少自然灾害的目的。
三、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泛砍乱伐、毁林开荒、超载放牧,可以获得短期收入,但随着林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地力不断衰退,将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不仅得不到眼前利益,并最终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内蒙古乌兰察布盟曾是水草丰美的大草原,过去在“以粮为纲”政策的导向下,毁林毁草,开荒种粮,当时增加了一些粮食产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大面积风蚀沙化,粮食产量逐步降低,生存条件逐步恶化。化德县从50年代到80年代,耕地由48万亩增加到178万亩,而粮食产量却由5690万公斤下降到3703万公斤,单产由每亩118公斤下降到21公斤。这个例子说明,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近期利益,最终会失去长远利益,甚至失去生存的基本条件,不仅影响当代,而且遗患子孙后代。近期利益必须服从于长远利益,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不顾及长远利益,只讲眼前利益,眼前利益不能顺利实现,也不可能长久,只有符合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安排,才可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
四、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彻底扭转,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重建设轻保护,一边治理、一边破坏,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保护现有林草植被放在优先的位置上考虑,在保护的基础上求发展。据科学家测定,草原植被每一万年才形成一厘米厚的腐殖质土层,土地表皮破坏后很难恢复。所以,保护是基础,不保护就不会有发展,也发展不起来。如果一边退耕还林,一边又毁林开垦、过度放牧,退耕还林就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就浪费了国家的粮食和资金。必须实行保护优先的措施,一是要加强现有植被的保护,杜绝破坏林草植被的现象,一些地方毁掉灌木造乔木,这种毁林造林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二是要加强退耕还林后的管护,切实落实个体承包的措施,依靠千家万户搞保护,确保退—片见效一片。
五、处理好退耕还林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
退耕还林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各地要因地制宜,把退耕还林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利用退耕后剩余劳动力多和大搞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寻找替代产业,逐步形成生态、经济、社会良性循环机制。陕西省吴旗县过去一直发展以放养为主的传统畜牧业,因无偿使用荒山荒坡草场和超载放牧,导致林草植被的破坏,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林、牧三业矛盾加剧。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吴旗县提出“集约自给型农业、保护效益型林业、商品致富型牧业”的“三型”发展思路,把退耕还林还草作为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发挥生产力要素的综合生产能力,努力通过环境改善和资源恢复,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各地的社会、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要因地制宜,但很重要的一条是处理好农、林、牧三者的关系。要切实做到林草上山、粮食下川,牛羊进圈,封山禁牧,努力发展生态型特色经济,以优质高效的产业改善和置换传统产业。
六、处理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的关系
通过造林种草增加植被,减少降水对表土的侵蚀,这是水土保持的根本措施。在重点治理区,因地制宜辅之以工程措施,把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将大大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重庆市对退耕地实行深水平沟整地,降雨时径流被一道道水平沟层层拦截,即使降200毫米的雨,下山的径流也缓而清。延安市将淤地坝建设作为重要配套措施。前期在坡面造林种草,淤地坝拦截坡面冲下的泥沙,同时作为水源工程加以合理调度利用;后期随着坡面林草逐步郁闭,对淤地坝又起到保护作用,特别是拦截泥沙形成的坝地可建成高产稳产农田,这对于提高退耕还林成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生物措施是治本,工程措施是治标;生物措施是主体,工程措施是补充。要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标本兼冶。
七、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退耕还林关键在质量,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今年退耕还林任务加大,更要注重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有些地方热衷于争任务,任务争到手后,在实施中忽视了质量,这是不可取的。党中央、国务院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国家投资巨大,退耕还林绝不能搞“豆腐渣”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成活率、保存率是质量的重要指标,只有还一亩成一亩,才能确保退耕还林目标的实现。质量是数量的基础,数量要体现合格的质量。确保质量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切实搞好规划、确保生态地位重要、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优先退下来。二是搞好作业设计。能否使退耕还林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关键是搞好作业设计。对每个山头的林种树种配置、造林密度、苗木要求都要科学设计,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特点,创造不同的退耕还林模式。三是要大力推广林业科技成果,搞好工程的科技支撑。四是要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能走过场,这关系到各项政策的兑现。要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验收结果兑现政策,加强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八,处理好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关系
生态林和经济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经营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以追求生态效益为主,后者是以取得经济效益为主。经济林采用集约经营方式如除草、松土,施肥等,搞不好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水土流失。经济林3年—5年就获得经济收入,群众愿意多栽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经济林比例过大,难以达到退耕还林的目标,同时,经济林品种趋同,将来也有一个市场容量问题。经济林发展不在于量,而在于精。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问题:一是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实施退耕还林的主要目的就是以粮食换生态,治理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程的实施不能偏离了这个主攻方向;二是在自然条件相对好的地方适度发展经济林,这个“度”就是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把经济林控制在20%,同时辅之以必要的工程措施,达到既有利于农民增收,又保持水土的双赢目标;三是在建设生态林的过程中,也要通过科学的建设模式,尽量增加农民的近期收入,如一些地方开展的林草套种、林药间作、林茶结合、竹草结合等,通过不同植物的互利共生,长短结合,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
九、处理好退耕还林与畜牧业的关系
一些地方由于超载放牧,导致林草植被遭到破坏,造林成果难以巩固,林牧矛盾突出。我国有90%左右的草原过牧,草场沙化,由于超载过牧,导致山荒岭秃。牧业是许多地方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林牧矛盾不是绝对的,是可以转化的,处理好了,可以互相促进;处理不好,则一损俱损。假若仍是传统的放牧方式,退耕后栽植的幼树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原生植被也被牛羊嘴啃、踢蹬破坏掉了。实行舍饲圈养后,割来退耕地上的草养畜,既保护了生态,也促进了牧业的发展。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畜牧业发展方式,调整畜种结构,变放养为舍饲圈养。这样做,不仅有利于退耕还林的实施,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效,而且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多种模式的科学安排,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养羊,使畜牧业发展不造成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十、处理好退耕还林与后续产业发展的关系
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是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8年或5年以后怎么办?后续产业问题现在就应当进行研究,并在工程实施中予以体现。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都要重视搞好后续产业的开发,以保障群众长期的生活来源和有关地方必要的财政收入。”后续产业能不能跟上,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和长远生计,也关系到能否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要结合退耕还林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生态经济、特色经济。这些都应在今后的工程进展中逐步加以规划安排。同时,要研究扶持后续产业开发的政策措施,促进后续产业的发展。
十一、处理好退耕还林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关系
为保证退耕户的长远生计,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必须统筹安排好相关配套措施。一是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过去的广种薄收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粮食单产,从根本上妥善解决退耕户的吃粮问题;二是要解决好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要有计划地发展沼气和营造薪炭林,杜绝滥樵现象;三是对生态条件极度恶劣的地区,要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移民。在耕地较少、燃料短缺的地区,上述问题解决得不好,就难以从根本上保障退耕还林“不反弹”。对上述重大措施,国家也应给与必要的扶持。多种措施并举,可收到1+1大于2的效果。
十二、处理好退耕还林与依法治林的关系
退耕还林政策优惠,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要切实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一是必须把国家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2000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国家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系到退耕还林的成败,每个环节的政策落实都不能出现偏差,政策落实不好,就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失信于民。二是退耕还林后,要及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核发林权证,依照《森林法》进行管理,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退耕还林工程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在确保生态目标的前提下,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协调统一。既要看到当前,也要谋划长远,切实把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和兑现各项政策,把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确保退耕还林工作的健康顺利推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