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列克在全国平原绿化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要求推进我国平原绿化再上新水平

《中国绿色时报》报道,5月23日至25日,全国平原绿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山东菏泽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会上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推进我国平原绿化工作再上新水平。
    5月的齐鲁大地,麦田泛金,绿树点翠。23日至24日,来自全国各地的160多位代表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济宁、菏泽两市高标准的农田林网和绿色通道、大面积的林粮间作、园林式村镇绿化以及众多的小型木材“加工群”和大型木材加工龙头企业。两地“白天不见村庄,夜晚不见灯光,平原有森林,林内有粮仓”的新景观给参观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些典型现场代表了山东省平原地区林业发展的水平,也给全国平原绿化树立了榜样。”祝列克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和林业建设,把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基本国策。江泽民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新世纪林业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国林业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平原绿化的内涵和处延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新时期平原绿化应明确定位于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祝列克说,我国的平原绿化正呈现出由过去单一造林绿化、林网建设发展为带、片、网结合,路、河、渠通道绿化、四旁植树、林粮间作、农田林网、村镇绿化等相结合,构建绿化、美化、城乡一体化的多功能综合生态体系;由单一追求生态防护目标转移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兼顾的多目标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原绿化的多种功能,成为我国重要的木材等林产品生产基地;平原绿化的投入主体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农民、部门、企业实体都积极参与平原绿化建设,为平原绿化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祝列克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平原绿化总的要求、总体目标和建设重点。
    我国平原绿化总的要求是:以新时期全国林业发展指导思想为指针,坚持物质利益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发展、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坚持政府发动、产业带动、市场拉动相结合,坚持平原绿化与其它林业重点工程、义务植树、社会造林相结合,努力建设平原地区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平原绿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生态上,构筑我国平原地区国土安全的保障体系;从资源培育上,把平原地区建成未来我国人工林木材生产的重要基地;从经济上,平原绿化要成为部分地区、市域、县域的经济支柱;从文化上,平原绿化要成为平原地区文明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国平原绿化的建设重点是:一要继续巩固、改造和完善现有农田林网,加大新建设林网的力度;二要结合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通道绿化质量;三要结合农村小型生态公益林建设,继续加快村屯和小城镇绿化,促进小城镇建设;四要积极扶持小型加工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产业基地,促进农村专业化分工。
    “中国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希望在平原,突破口在平原。”祝列克说,“平原地区经济社会相对发达;市场经济发育程度高,经济基础好,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集中,信息快捷,交通便利,消费需求旺盛,政府重视,农民商品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林业产业发展基础,具有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明显优势。”
    祝列克要求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实现四个“突破”——坚持物质利益原则,正确处理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的关系;以发展为主题,正确处理资源培育和加工利用的关系;分类指导、分区施策,正确处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原则,正确处理工程造林和社会造林的关系。活化机制,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上有新的突破;调整政策,在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上有新的突破;扶强助优,在产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科技创新,在质量和效益上有新的突破。
交流会通报表彰了菏泽、济宁等78个平原绿化先进单位。与会代表还就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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