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试点,举世瞩目的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于今年初正式全面启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工程正在全国稳步推进。
1999年朱镕基总理先后视察了西南、西北6省区,提出“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后,我国的退耕还林工作便率先在四川、陕西、甘肃3省进行了退耕还林试点。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试点正式启动,范围扩大到1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工程已正式全面启动,范围扩大到目前的2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3年试点到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圆满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从1999年试点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7202.2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802.4万亩,荒山荒地造林3399.8万亩。今年前5个月任务完成较好,目前已完成的任务占计划任务7393万亩的51%。已有超过半数的省份已完成任务50%以上。经2000年和2001年组织对1999年川陕甘3省和2000年1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退耕还林任务的国家级核查核定,3省1999年完成退耕还林面积核实率为100.8%,保存率为97.75%;2000年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面积核实率分别为99.47%和95.99%,合格率分别为92.28%和83.16%。核查结果显示,试点总体任务完成较好,质量基本达到要求,基础工作基本到位,政策兑现比较及时。1999年和2000年完成任务第一个年度的粮款已全部兑现到户,共兑现粮食26.75亿斤,现金2.27亿元,种苗补助等13.27亿元。
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实行退耕还林,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试点省(区、市)各级党委、政府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逐级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地县乡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很多地方都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把试点成效同政府目标考核挂起钩来。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退耕还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退耕还林政策性强,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做到国家政策妇孺皆知,各省(区、市)都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实施好退耕还林试点第一任务,广泛宣传发动,使林农群众逐步由“要我退”变为“我要退”,极大地增强了退耕还林的自觉性。三是积极提升科技含量,加大政策技术的培训。各试点省(区、市)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实施方案,各试点县按照统一部署编制了县级作业设计,注意加强现有成熟科技成果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进行技术指导和林农服务,提高了广大群众造林育林的适用技术水平。四是搞好种苗生产,确保种苗质量。各地通过加强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种苗生产、供应,加强种苗监督、检疫和市场管理,造林前对苗木进行检验检疫等措施,遏制了假冒、伪劣种苗用于退耕还林的现象,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探索出了较为成功的建设机制。各地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归纳起来主要有8种:一是户退户还,即以户为单位落实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二是自退他还,即退耕农户完成退耕地造林任务后,无能力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任务的,拿出部分粮食,补给承担荒山荒地造林的农户。三是土地置换,即通过小范围的土地置换,使退耕地多的农户换得一部分耕作条件较好的农田,没有退耕地的农户也能承担一部分退耕还林任务。四是此退彼还,即在还林地与宜林荒山荒地不相匹配的地区,退耕户只完成退耕地造林任务,由其他的农户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对国家补助的粮食两户共享。五是大户承包,即承包大户完成较大面积的退耕地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大户与农户利益协商解决。六是先期集中管护,后期承包到户。七是产业化经营,即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把退耕还林与促进农村结构调整、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八是股份合作和联营,即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力折资入股,集中退耕,规模治理,合作开发,按股分红。
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技术模式。3年来,各试点地区根据不同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和当地的种植习惯,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总结出了一批成功的技术模式。最典型的有三类:一是多个树种、草种混交模式。二是特殊立地条件的植被建设模式。三是综合配套治理模式。
工程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为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的严格管理,国家林业局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加强工程建设、检查验收、资金管理、政策兑现等方面的办法、规程和技术标准,各试点县(区、市)和试点县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科学管理、确保退耕还林顺利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附件:
1999年朱镕基总理先后视察了西南、西北6省区,提出“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后,我国的退耕还林工作便率先在四川、陕西、甘肃3省进行了退耕还林试点。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试点正式启动,范围扩大到1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工程已正式全面启动,范围扩大到目前的2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3年试点到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圆满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从1999年试点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7202.2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802.4万亩,荒山荒地造林3399.8万亩。今年前5个月任务完成较好,目前已完成的任务占计划任务7393万亩的51%。已有超过半数的省份已完成任务50%以上。经2000年和2001年组织对1999年川陕甘3省和2000年1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退耕还林任务的国家级核查核定,3省1999年完成退耕还林面积核实率为100.8%,保存率为97.75%;2000年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面积核实率分别为99.47%和95.99%,合格率分别为92.28%和83.16%。核查结果显示,试点总体任务完成较好,质量基本达到要求,基础工作基本到位,政策兑现比较及时。1999年和2000年完成任务第一个年度的粮款已全部兑现到户,共兑现粮食26.75亿斤,现金2.27亿元,种苗补助等13.27亿元。
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实行退耕还林,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试点省(区、市)各级党委、政府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逐级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地县乡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很多地方都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把试点成效同政府目标考核挂起钩来。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退耕还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退耕还林政策性强,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做到国家政策妇孺皆知,各省(区、市)都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实施好退耕还林试点第一任务,广泛宣传发动,使林农群众逐步由“要我退”变为“我要退”,极大地增强了退耕还林的自觉性。三是积极提升科技含量,加大政策技术的培训。各试点省(区、市)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实施方案,各试点县按照统一部署编制了县级作业设计,注意加强现有成熟科技成果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进行技术指导和林农服务,提高了广大群众造林育林的适用技术水平。四是搞好种苗生产,确保种苗质量。各地通过加强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种苗生产、供应,加强种苗监督、检疫和市场管理,造林前对苗木进行检验检疫等措施,遏制了假冒、伪劣种苗用于退耕还林的现象,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探索出了较为成功的建设机制。各地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归纳起来主要有8种:一是户退户还,即以户为单位落实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二是自退他还,即退耕农户完成退耕地造林任务后,无能力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任务的,拿出部分粮食,补给承担荒山荒地造林的农户。三是土地置换,即通过小范围的土地置换,使退耕地多的农户换得一部分耕作条件较好的农田,没有退耕地的农户也能承担一部分退耕还林任务。四是此退彼还,即在还林地与宜林荒山荒地不相匹配的地区,退耕户只完成退耕地造林任务,由其他的农户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对国家补助的粮食两户共享。五是大户承包,即承包大户完成较大面积的退耕地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大户与农户利益协商解决。六是先期集中管护,后期承包到户。七是产业化经营,即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把退耕还林与促进农村结构调整、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八是股份合作和联营,即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力折资入股,集中退耕,规模治理,合作开发,按股分红。
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技术模式。3年来,各试点地区根据不同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和当地的种植习惯,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总结出了一批成功的技术模式。最典型的有三类:一是多个树种、草种混交模式。二是特殊立地条件的植被建设模式。三是综合配套治理模式。
工程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为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的严格管理,国家林业局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加强工程建设、检查验收、资金管理、政策兑现等方面的办法、规程和技术标准,各试点县(区、市)和试点县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科学管理、确保退耕还林顺利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