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去年,全国共有27个城市(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2001年度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建设部专家组严格的考核审评验收,经建设部研究审定,首先命名11个城市(区)为“国家园林城市(区)”,茂名市因在园林绿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而榜上有名。
    该市在园林绿化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有:一是城市周边大环境绿化系统已经形成;二是市区内建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大绿地系统;三是小东江大型园林休闲区正在发挥良好的生态效益;四是涌现了一大批“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五是道路绿化注重物种多样性,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乔木为骨干,色彩、形式和层次比较丰富,管理精细。初步形成了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层次色彩协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城市交通方便、城市管理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的中等城市格局,成为粤西的中心城市之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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