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森林覆盖率再次提高

记者从9月3日在深圳召开的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森林覆盖率上升到57.1%,活立木蓄积量达3.29亿立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加0.2个百分点和1100万立方米,呈现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为抓好森林资源管理,我省全面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严格木材流通管理,规范林地审批手续。去年,全省共审批林地285宗,面积1300公顷,征占用林地面积审核率达98%。据介绍,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将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对破坏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向加强资源基础工作转变,从事前审批转移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从注重行政手段保护向注重法律、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手段保护转变,从对森林资源的被动保护向主动预防转变。今后,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林,在其林木承包采伐时,须经村民集体三分之二成员通过才予以批准核发采伐证,并向村民公告。因林木更新改造需采伐生态公益林的,在做好改造规划及更新造林设计后,报请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员调查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严格按规定审批;对面积超过3公顷或蓄积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必须由市林业局上报省林业局审批。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严格按照追究制度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刹住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和乱占林地等歪风,确保我省森林资源得到良好的保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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