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换发林权证工作全面铺开

近日,信宜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林权证换发工作,全面开展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批转市林业局信宜市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在金垌镇光荣村进行了试点工作。据了解,该市林权证换发工作安排在三年内完成,即从2002年1月起至2004年12月止。在此期间内,凡是信宜市内具有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林权登记发证机关提出林权登记发证申请。已经颁发林权证而权属没有变化的,林权权利人可以申请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这次换发林权证后,凡在规划的林地上进行的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流转等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出示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否则,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也需要出示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