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系统化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

广东省林业局日前召开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森防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会上,省林业局领导与各市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在会上签订了责任书。     目前,广东省防治松材线虫病已走上正轨,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在1998-2000年实施“国家级松材线虫病工程试点项目”期间,工程区达到控制不成灾的成效,并总结出了一套工程治理的模式和措施,为全面控制松材线虫病取得了经验。但由于松材线虫病传播、发生、危害规律的特异性,全省部分地区近年来仍发生了新的疫点,其中虽然大部分病区松树死亡率被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潜伏的危机不可轻视。对此,省政府专门印发了《广东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实施纲要》。     按照《纲要》要求,“十五”期间广东省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要实现由北往南及由外向内控制现有疫区范围,逐年压缩疫区面积,分年度有计划地拔除孤立疫点和重要疫点,力争达到疫点数量减少50%,将90%以上的疫点控制在不成灾的水平。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省政府要求建立防治责任制、强化对疫区和重点预防区的管理、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和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特别强调要在疫区加强检疫封锁、防止疫情扩散;及时拔除新疫点、压缩发生面积,加强监测,控制疫病传播;在重点预防区定期普查、定点监测,防范松材线虫病传入。为此,要求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疫情监测预警、检疫监管三大体系,完善实施疫情普查、疫情报告、疫区疫木管理、监督检查四项制度,省、市、县(区)财政将预防和除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省林业局明确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凡划定有重点预防区的市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预防工作方案及治理预案;划定疫区的要编制2002-2005年工程治理规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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