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0月10日电(记者刘书云)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部门获悉,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目前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到位资金286.9亿元,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13个省区市到2000年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资源的商品性采伐,木材产量按计划调减到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1853万立方米调减到1213万立方米。全国完成人工造林2230万亩,飞播造林1698万亩,封山育林8400万亩。通过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一次性安置等渠道,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0.7万人。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在重点国有林区试点,2000年全面实施。工程范围涉及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17个省区市的734个县和167个森工局。工程建设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天然林资源消耗,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地区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调减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二是加快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到2010年新增森林面积1.3亿亩;三是妥善分流安置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 附件:
据介绍,目前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到位资金286.9亿元,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13个省区市到2000年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资源的商品性采伐,木材产量按计划调减到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1853万立方米调减到1213万立方米。全国完成人工造林2230万亩,飞播造林1698万亩,封山育林8400万亩。通过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一次性安置等渠道,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0.7万人。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在重点国有林区试点,2000年全面实施。工程范围涉及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17个省区市的734个县和167个森工局。工程建设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天然林资源消耗,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地区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调减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二是加快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到2010年新增森林面积1.3亿亩;三是妥善分流安置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