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今天上午在分组审议关于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提出,应当进一步鼓励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 
  委员们认为,报告中提出“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谁造谁有、合造共有”,“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共同参与林业建设,从事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投资者所有。”这些政策和措施都制定得非常好,很有意义。 
  有的委员说,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实施以后,国家采取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决策,对边远山区的生态保护治理、治理水土流失、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很受群众欢迎。林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发展林业生态建设的各项措施都很好,希望逐条落实到基层。  
  有的委员提出,我们也要看到我国人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和八分之一,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实现“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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