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报2001年度全省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广东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通过检查考核,省政府于日前对2001年度全省三个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了通报。
    2001年度,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按照《广东省“十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广东省2001-200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广东省2001-2005年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把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本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使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巩固和发展了十年绿化成果。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方面,梅州市政府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扎实,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第一名;江门市政府高度重视目标责任制的贯彻执行,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被评为第二名;广州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认真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稳定增长,较好地完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被评为第三名。
    森林防火方面,各市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没有突破省的控制指标。惠州、广州市政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有力,森林防火显著,经综合考评,被评为一等奖;肇庆、江门、梅州、东莞等市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时期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被评为二等奖;中山、阳江、茂名、揭阳、珠海、佛山、韶关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取得较好成绩,被评为三等奖。
    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方面,广州市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扎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生态林功能等级,确保建设和补偿资金及时到位,配套资金落实;韶关市各县在落实生态公益林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探索经营管理模式,提高造林质量和树种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梅州市在生态公益林区树牌立碑,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宣传生态公益林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和推广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营造阔叶混交林;惠州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并大力建设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在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以上各市获得通报表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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