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召开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周年座谈会

   
   
12月8日下午,广东省召开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周年座谈会,总结25年来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成绩和经验。座谈会透露,广东将争取尽快出台《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近维、副省长李容根,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副局长张育文、副巡视员王惠恒等出席了座谈会。
                                 广东25年共义务植树27.81亿株
  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指出,1981年12月13日,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下,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25年来,在绿化广东的实践中,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1991年,广东基本消灭了5800万亩宜林荒山,提前两年实现了“十年绿化广东”的目标,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称号。
  据统计,目前,全省已有深圳、东莞2个市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焦岭、仁化、广宁、郁南、南澳等5个县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1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全省先后有239个集体(单位)和298名个人获得全国绿委的表彰奖励,23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 称号。据不完全统计,25年来,广东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5.28亿人次,植树27.81亿株。“十五”期间,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605个,面积 219.32万亩。
                       广东将规范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李容根副省长指出,200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使全省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地逐步推广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管、用制度、义务植树基地档案制度和评比制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李容根也指出了我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村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义务植树认识不足,法制意识仍较淡薄;义务植树尽责率较低;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短缺以及还存在重种轻管的现象等。
  对此,李容根要求,要大力宣传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青少年绿化和生态保护意识以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力度。省绿委办要积极与省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协调,争取尽快出台《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按照《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全面建立和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编辑 黎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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