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广宁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面积由林场发〔2004〕217号确定的8500公顷改变为6922.16公顷,并明确了改变范围后森林公园的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此次经营范围调整既有利于对森林公园实施科学有效管理,实现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又可使绥江两岸特色文化旅游、广宁国际质子重离子治疗康养园等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对广宁竹海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工作于2016年底启动,历时两年多,可研报告几易其稿,历经实地考察、会议研讨、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领导调研等环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沟通请示,凝聚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心血和县林业、国土、住建、旅游等部门的辛勤汗水。付出终有收获,广宁竹海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方案成功批复,为引进各项生态文旅项目提供条件,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对进一步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广宁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于2004年12月由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14年来,森林公园所处区域的社会经济发生变化,公园的保护和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形势。为了更好地处理区域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提升森林公园整体效益,必须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广宁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按照批复的面积和范围完成对广宁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标界立桩,尽快组织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森林公园进行建设和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利用。(张利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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