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阳山县一男子因捕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花白竹鼠被森林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犯罪嫌疑人江某中(男,阳山县太平镇清水村委会雷洞村人,52岁)在阳山县太平镇清水村委会大屋村村口山场捕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花白竹鼠(俗称芒鼠)2只,在其驾驶摩托车携2只花白竹鼠回家的途中被太平派出所和镇政府防疫检查队查获并移交森林公安。江某中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森林公安于2月11日立非法狩猎案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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