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以来,广州从化警方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以及“飓风2020”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紧盯“捕、养、售、运、食”五个容易滋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环节,持续保持零容忍打击高压态势,集中侦破一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今年1-7月,广州从化警方共累计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清理整治集贸市场、酒楼食肆等经营场所831处(家),巡查市场档口18735档(次),收缴野生动物一批。
案例一:循线追击,侦破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
4月下旬到5月下旬,经过历时一个月的连续奋战,广州从化警方破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侦破案件8宗(其中6宗为重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依法收缴国家级保护龟类动物57只(其中野生陆龟51只、野生水龟6只)、龟类制品7.56公斤,涉案价值约25余万元。
从化警方组织森林公安、刑警、法制等多警种联合攻坚,发挥职能优势,经过连日侦查,于4月22日展开收网行动,在街口街一民宅将涉嫌在网络上出售疑似辐射陆龟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7岁,从化人)带回调查。经审讯,陈某供述,其受肖某(男,42岁)和黄某(男,46岁,均从化人)的委托,通过微信网络的方式,将一只疑似辐射陆龟以1.2万元的价格出售。
民警立即分赴犯罪嫌疑人肖某、黄某的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查获野生陆生龟种活体43只、龟壳8个。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初步鉴定,上述龟类动物分别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四爪陆龟活体1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辐纹陆龟活体4只、龟壳1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塞舌尔巨陆龟活体2只,苏卡达陆龟活体30只、龟壳5个,豹纹陆龟活体6只、龟壳2个。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肖某、黄某分别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继续深挖细查,全面梳理出整个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非法交易网络,并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黎某(男,38岁)、刘某(男,31岁)及戚某(男,25岁,均从化人)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经严密部署,4月23日至24日,民警先后将黎某、刘某抓获归案,并在刘某居住地附近现场查获苏卡达陆龟活体5只。4月28日,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认参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在案件侦查期间,民警顺藤摸瓜,再次发现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5岁,从化人)与肖某联系密切,有非法收购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为确保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打深打透打彻底,民警迅速对该线索深入侦查,掌握了钟某通过网络非法交易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证据。5月27日,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钟某,并对其位于太平镇的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陆龟3只(其中辐纹陆龟活体1只、苏卡达陆龟活体1只、塞舌尔巨陆龟死体1只)、黄喉拟水龟活体6只。
至此,该涉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全线告破。
案例二:快速出击,破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6月3日,从化森林公安分局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9岁,从化人)有通过网络非法收购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为尽快侦破案件,民警夜以继日地开展侦查工作。
随着收网时机逐渐成熟,6月11日清晨,民警在江埔街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当场查获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球蟒2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对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供述其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上述2条球蟒并饲养至今。
案例三:强化巡查,现场破获非法狩猎案
为有效提升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自觉抵制捕猎、食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化森林公安分局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巡护力度,严查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
经严密排查,2月19日,该分局在城郊街某水塘抓获正在放置捕猎装置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57岁,从化人),现场收缴捕猎装置20个和录音机1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其自2019年7月以来,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曾两次在水塘放置捕猎装置并播放鸟类叫声用以诱捕野生“白面水鸡”(学名为白胸苦恶鸟),但均未有抓到野生鸟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黄某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警方提醒
警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打击包括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利用网络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广大市民要树立正确的保护野生动物观念,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要积极阻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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