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一男子非法狩猎野生画眉被警方查获

  近日,阳江阳东森林公安分局查获一起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平因涉嫌非法狩猎野生画眉被抓获。

  日前,阳东森林公安接到举报线报称:有人在阳东区塘坪镇某村附近山林一带非法狩猎野生保护鸟类并在网上出售。接报后,阳东森林分局迅速行动,成立专案组,通过前期技术侦查,快速锁定是嫌疑人吴某平所为。9月8日11时,阳东森林分局联合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嫌疑人吴某平进行抓捕,并在其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某村出租屋的住处中现场查获疑似野生保护鸟类10只(活体),捕鸟网1张,声音诱捕器2台。经委托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初步鉴定该涉案鸟类均为画眉,保护级别为CITE附录Ⅱ、国家“三有”野生动物。

  经审讯,嫌疑人吴某平于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期间,为了谋利,在阳东区塘坪镇某村附近的山林多次使用捕鸟网和声音诱捕器捕捉野生画眉共37只。其中通过微信交易方式已在网上出售22只,放生了5只,还有10只放在家中饲养。

  嫌疑人吴某平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达到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平于9月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野生画眉已移送至阳江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处理。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希望借此案例提醒人们,爱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莫将黑手伸向人类的朋友,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