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猎火行动”

  久旱少雨,山火频发。近段时间以来,河源市境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自本月上旬起至5月10日,河源根据省有关工作部署,现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代号为“猎火行动”计划,以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河源的绿水青山,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据了解,今年入春以来,河源市各县区山火频发,这些山火的发生均与当地市民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上坟拜祭、焚烧田埂杂草、小孩玩火、乱丢烟头等人为因素有关。河源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科有关负责人称,河源市此次开展的“猎火行动”,是由当地公安、应急、林业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主要包括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放火、失火烧山行为,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以及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等四项重点工作。其中,今年春节期间,在龙川县田心镇、东源县黄村镇、和平县彭寨、古寨与林寨镇、连平县内莞镇、紫金县黄塘镇以及义容镇等地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目前均已侦破,肇事者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河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有关负责同志称,河源此次开展的“猎火行动”,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以打促防、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在做好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严查森林火灾积案,不但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肇事者的生态赔偿责任。接下来,该市将重点做好元宵、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及其他火种进山,实行“一对一跟进措施”,对当地儿童、智力障碍人员、老人等重点人群监护到位,实行重点防范,同时将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山头、重点时段落实专人巡护,对森林火灾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诉,切实起到查处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悉,自“猎火行动”开展以来,河源市森林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刑事案件7宗,查处行政案件16宗,刑事拘留7人,逮捕1人,行政处罚14人,教批评育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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