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来到广东曲江沙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将市民救助的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鸱鸮(拉丁学名:Strigidae,别称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近日,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接到曲江区韶钢西区住户邓先生报称,发现其家阳台有只像“猫头鹰”样的幼鸟,还发现幼鸟足部有轻微受伤的痕迹,想咨询处置办法。接报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随即看到一只暗褐色的蓬松体羽,翅膀宽大而稍圆的“小家伙”,它睁着大大的眼睛,短而扁的嘴前段稍稍勾曲,圆头圆脑煞是可爱。这只“小家伙”对于工作人员的接近并不害怕,好像知道工作人员是来帮助它“回家”的。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相关资料,确定该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鸱鸮,别称猫头鹰。
经过邓先生的悉心照料,小鸱鸮受伤足部已基本愈合,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它的健康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其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遂将小鸱鸮放生于广东沙溪省级自然保护区。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朋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爱护野生动物,拒绝捕捉、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珍爱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