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浈江区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现场查看林长制项目推进情况、总结2021年浈江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开展林长制工作述职、部署2022年浈江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当前,浈江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各级林长体系已初步建立,林长制配套制度逐步完善,林长制信息化、林长公示牌等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林长制建立的重要意义,明确林长制工作责任主体是第一要务,区、镇、村三级林长要做好牵头带动、组织领导的作用,构建完整的工作体系,将责任体制落实到各镇、各村委,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做到“可考核、可追溯、可问责”。要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完整建立区、镇、村、村小组林长、林场负责人、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责任人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要将林长制规范运作起来,各级林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每片森林都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加强森林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加快建立林长巡林、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等制度,建立林长巡查工作台账。要建立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激励、问责制度,把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推动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实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将林长制工作全面规范、全面运作起来,确保浈江区林长制工作落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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