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多方合力,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为切实推进茂名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和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广泛凝聚共识,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茂名市检察院联合茂名市林业局、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座谈会暨《茂名市检察院、茂名市林业局、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协作机制》联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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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伊始,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林业局和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签《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协作机制》,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联签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茂名地区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工作人员对茂名市现有古树名木数量及保护方式进行说明,并在加强部门沟通,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等方面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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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强调,通过签订协作机制,能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能有效对涉及古树名木保护领域事项进行依法行政,更能有效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严格执法。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协作机制实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增加社会公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茂名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茂名市林业局负责同志表示,古树名木的保护社会参与度不高,重视度不够。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古树名木是好的开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加强法律宣传,不断完善协作机制,促进古树名木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现有效衔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携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促进茂名生态环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茂名市检察院负责同志指出,茂名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签订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协作机制,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和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强化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督的合力。茂名市检察院将以签署三方协作机制为契机,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一方面,通过与林业局和城管局开展实地走访工作,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点针对部分记载的古树名木未划定保护范围、无保护措施、无保护标牌,责任人养护流于形式等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将与林业局和城管局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爱护古树名木意识,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让群众加入到保护古树名木的行动中来,以更大力度、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共同守护茂名市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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