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快绿化速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近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东莞市林业局决定在国营大岭山林场、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为期三年的封山育林项目,封育期间不影响正常森林生态观光及生产经营活动开展。
封育期: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
封育时间:三年;
封育方式:半封;
封育范围:位于国营大岭山林场五马工区林地、银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约400公顷。
《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封山育林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抚育性修枝、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易引起火灾的野外用火;
(三)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四)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或者采集野生植物;
(五)开垦、采石(矿)、采砂、采土;
(六)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它管理设施;
(七)其他破坏封山育林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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