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构建“林长+”协作机制 共筑绿美生态屏障

  绿美中山,携手共建。近年来,中山市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聚焦兴绿,持续增绿,加强护绿。自“林长+森林法官”“林长制+检察”“林长+警长”等“林长+”协作机制出台后,中山市亮点频出,成效满满,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构建了协同共治、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系,极大的改变了以往林业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深化“林长+警长”,实现森林资源共护共管

  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中山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山市民走进自然, 感受自然的热门景点,但区域护林员在日常巡护工作中,经常遇到游客不听劝阻违规携带火种进山、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等情况,却没有行之有效的劝阻措施。为解决此难题,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依托“林长+警长”协作平台,于2024年7月推动重点区域护林员加入森林义警队伍。“义警”身份在赋予护林员威信和震慑力同时,更进一步充实了中山林区防火力量。

  据了解,中山市在“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优势及林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本年度已在全市涉林案件查处、红树林巡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火灾防治等工作领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巡查5次,有效形成了全域覆盖、职责明晰、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

  用好“林长制+检察”“林长+森林法官”,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效能

  绿美中山,生态先行。2024年8月初,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协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林长+”协作单位,在中山市金钟湖公园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森林法庭案件审理、环保嘉年华知识讲解、植物鉴赏员绿植识别等趣味活动,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绿美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氛围热烈,互动频繁。自“林长制+检察”协作机制创立以来,这已是中山市举办的第二场生态日联合科普宣传活动。

  “林长+”协作机制建立后,更重要的是如何进一步健全好、运行好。中山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各类涉林案件中,充分发挥监督及审判职能,通过常态化协作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合力宣传,为中山林业生态治理效能提供优质法律保障。

  据悉,截至2024年9月,中山市已全面建立市、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874名,发布各级林长令8道,本年度已开展巡林超1.3万人次。接下来,中山将持续推进林业体制机制创新,把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与司法工作紧密结合,与各“林长+”协作单位同向发力,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中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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