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 翁源县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0月16日,韶关市翁源县第一林长高忠签发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要求韶关市翁源县各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动翁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协同保障机制。林长令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层级责任,明确部门分工,统筹推进改革,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跟踪指导。

  建立协同林权登记机制。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集体林地承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韶关市翁源县林业局联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林权初始登记及流转登记工作,积极协助林农办理林地承包或流转延期登记。逐步核发存量林权证,协助更正错漏证,逐步完善产权登记工作。2023年9至2024年8月,办理流转林权登记182宗,面积57702.27亩。为后续的林业经营与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展林权登记、山林调处,确保林权稳定情况。

  协同促进林业产业经济提升。强化对接协作,共同推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通过开展高标准、高效益基地建设,提升木材、森林药材等重要初级林产品的供给能力。目前林下经济总规模为28.35万亩(其中种植面积10.38万亩、养殖林地面积3.8万亩、森林景观利用面积10.5万亩、采集加工3.67万亩),韶关市翁源县现有省级林下经济林业龙头企业6家,其中林业农业双龙头企业翁源县胜龙名茶生产基地总投资3000万元。在充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林农综合收益。支持推广“国企+合作社(或强镇富村公司)+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强镇富村公司)+基地+农户经营”等产业模式,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和林产品质量,加快推进形成翁源特色的林下经济产品品牌新格局。

  协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坚决依法维护承包权、经营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林业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力推进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释放产业聚集效益。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做好要素保障,激励林业经营者、林农、涉林社会组织示范带动产业提档升级。主动靠前服务,帮扶林业企业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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