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 鹤山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

  1月10日,在江门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广东华南鹤香沉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刚办理下来的一本不动产权证。此前,他在鹤山市鹤城镇坑尾村流转了2500亩林地经营沉香种植,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工作人员协助下,从递交材料到顺利拿证,仅用了2天时间就完成了原本需要2个月才能办完的林权登记手续。

  据了解,2024年5月,鹤山市被选为广东唯一、全国21个开展林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县(市、区)之一。鹤山市聚焦“堵点”问题,找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林权地籍调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简化林权办证流程“四个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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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堵点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全生命周期监管合同,把好办证“入门关”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鹤山市全方位加强林地合同的履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对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结束等全生命周期做好全流程跟踪。在土地流转阶段,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即提前介入,与农业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合同质量及数据的准确;合同签订时,鹤山大力推广使用国家林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减少因合同条款不规范导致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对于将到期的合同,提前整合资源,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林地资源统筹整合,助力林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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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今年初,在对合同动态监管中,工作人员发现鹤城镇坑尾村原种植桉树合同即将到期,于是林业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当地镇村,统筹整合9条自然村约2500亩林地对外流转经营,并成功引入广东华南鹤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发展沉香种植,进一步推动林业产业的规模集约化经营。

  据了解,鹤山市去年还出台了《关于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指导监管、推广使用集体林地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压实了部门对于林地合同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了集体林地的承包流转行为,把好了办证前的“入门关”。

  堵点二:地籍信息不齐全

  多角度优化地籍调查,实现快速上图入库

  自开始试点工作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前置林权地籍调查方法,充分发挥村组熟地、熟人作用,在进行集体林地发包或流转前,组织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全面梳理集体林地面积,推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成果经属地镇政府、林业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进行合同签订,确保流转(承包)林地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权利人申请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无需重新开展地籍调查;对原林权登记成果图件缺失、界址不清,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根据权属来源资料,充分利用高清影像图、实景三维数据等进行室内指界,快速实现上图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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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技术指引,鹤山市制定印发了《鹤山市林权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就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内容、工作类型以及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通过优化调查方式,确保群众办事更为便捷,并且降低了林权登记成本。

  堵点三:历史遗留问题多

  找准“化解点”,政策上明确原则标准

  据了解,自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已经完成了林权数据整合,结合全市林权登记现状等发现鹤山市林权登记存在登记信息不全、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等三大类型历史遗留问题。

  本着围绕落实原林权登记“不变不换、继续有效”的政策要求前提下,鹤山市制定出台《关于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通过落实该意见,积极主动化解一批林权登记类历史遗留问题。

  堵点四:办证手续流程长 

  找准“简化点”,大幅提升办证服务效率

  林权作为一项重要的物权,已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依法高效开展林权登记,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核心工作,对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服务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过去林权登记流程复杂,现在经过简化,林权首次登记流程简化为个人申请、完善地籍调查、公示、审核发证等4个环节,极大提高了林农办理林权的积极性,特别是抵押登记,申请人只需取得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即可办理,鹤山市还积极推进“林权登记+金融”服务,努力提高林权登记效率。

  为了使林权办证指引更加清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鹤山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引》,把窗口前移至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让群众“少跑路”,为林农办证提供明确清晰指引,推动林权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全面提升鹤山林权登记质量和效率,全链条落实“提质增效”办证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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