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增城区荔湖湿地入选2024年省重要湿地名录

  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发布2024年省重要湿地名录,全省共16处湿地入选,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湿地位列其中。荔湖湿地涵盖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等3种湿地类型,具有生态系统独特、水质状况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等特点,在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保护制度,落实湿地保护层级责任。一是完善湿地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湿地保护法有关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和共享等要求落到实处,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加强湿地保护的监督指导,各镇街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水库管理所、湿地公园管理单位做好日常巡查巡护,湿地保护层级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为湿地保护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创新治水管理机制。增城区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河湖长制,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在河湖制中融入司法监督,将检察院、法院融入河长监管体系,以法治思维助推提升河流生态治理水平,研发运用“河涌众采”小程序,推动党建引领“万人巡河”,织牢织密“河长制”网络;推行全覆盖监测考核机制,落实上游超标影响扣除制度,明确镇街责任;先行先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自2019年起,通过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将增江干流全线基本划为水源保护区,为保护水生态环境提供法规与规划保障。在全区81个河湖布设90个监测断面,每月监测考核、排名通报,2019年以来,增江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增江(广州市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三是推动湿地分级保护。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把区位重要、自然特征明显、保护价值较高、受威胁严重的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截至目前,增城区共有1个省重要湿地、5个湿地公园、3个小微湿地、6个湿地保护小区,初步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方式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健全。

  加大监管力度,湿地生态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加强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优化一河两岸森林质量优化提升,逐步对区域桉树纯林、针叶林和部分低效林进行改造,采取择伐、间伐与补植套种阔叶乡土树种,加强大径级森林培育,优化树种组成和林分结构的方法,2024年在增江河两侧完成约3000亩低效林改造,增江河两侧累计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建设200多公顷,有效提高增江周边森林水源涵养水平。综合开展碧道建设,结合碧道建设和地形地貌特点,实施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建成水岸同治的高标准城镇型碧道。二是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增江河流湿地修复和改造,对增江河岸内的多处鱼塘进行退出改造,修复裸露的河岸,打造成连通增江河水的河流湿地,突出自然,营造众多浅水滩涂地和孤岛,大大拓展增江河的湿地空间,在尊重保护原有植物群落基础上,对水鸟栖息地进行生境提升和优化,建设水鸟生态廊道,在圣皇洲岛和荔湖等水鸟重要栖息地完成生物多样性提升和景观提升25公顷,合理布置种植水榕树、水杉、水翁、水蒲桃和芦苇、香蒲、风车草等招鸟树种和各类水生植物,建设观鸟设施、科普设施,为市民开展鸟类观察和休闲活动提供平台。在湖心岛、圣皇洲岛安装鸟类监测仪器,及时掌握周边鸟类数量和品种变化。三是常态化监管湿地资源。严格控制占用湿地,严把建设项目审查关,对涉及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建设项目提出意见,要求不占或少占,开展生态影响评价、占补平衡等工作,在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的同时,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将占用活动对湿地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组织各镇街和国有林场完成省、市下发的2023第四季度图斑核查和2024年一、二、三季度斑核查和情况上报,增加变化图斑判读频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强化湿地保护监管力度。

  加强科普宣传,湿地保护宣传不断增强。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科普宣传活动。结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月、世界地球日等重要节日宣传湿地保护,在森林公园、公园广场等林业宣传阵地滚动播放、张贴湿地宣传标语、视频,大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和展示湿地保护的建设成果;在受保护河流沿线设立湿地保护标牌,宣传湿地保护知识,提高群众湿地保护意识;开展鸟类保护法律宣传进课堂,制作湿地保护小视频、增强广大保护湿地意识,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好氛围。二是建设小微湿地示范点科普基地。成功申报省涉农资金50万元,对永和污水处理厂内1.68公顷湿地范围内进行绿化景观优化提升,通过补种、更换植被,丰富净水植物的数量,进一步提高植物净水功能,提升小微湿地整体观赏性,对净水池填料进行清淤和补水管线改造,提升净水能力;同时,对各项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包括新建改造湿地小区地面走道,增设户外显示屏、水生植物科普标识牌和指示牌等功能性设施,为下一步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提供场所,增强市民群众认识湿地、保护湿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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