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碳汇这个议题很火,而且像全球气候变暖一样越来越热。为什么全球会变暖?
主流观点:人类排放二氧化碳→大气中温室气体增加→温室效应更加显著→地球气温升高→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以及一系列灾难性气候接踵而至(雨林退化、土地荒漠化,物种遭灭绝、海岸被侵蚀、大旱暴雨飓风)→人类面临生存危机→地球将被人类毁灭(全球气候变暖因果和逻辑链条)。
非主流观点:也许这一切并不存在。人类太高估自己,我们对于地球的影响微乎其微,我们现在还只能看着大自然在其固有规律下,沧海桑田地演变,我们只不过是这颗星球的匆匆过客。真正有能力影响气候的是太阳,地球的冷暖变化主要都来自这颗为我们提供光和热的恒星。
一、关于林业碳汇的认识
(一)碳汇的由来
林业碳汇的起源和发展与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紧密相关。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国际社会相继制定了: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由联合国大会于1992年制定,1994年3月正式生效。《公约》确定了“共同但是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但没有具体规定各国承担义务,是世界各国共同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纲领性文件。
2、《京都议定书》。1997年制定,2005年2月正式生效。《议定书》是全球范围内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法。《议定书》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为工业化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附件Ⅰ国家)在第一承诺期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即规定2008~2012年期间,主要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削减8%,美国消减7%,日本削减6%。
《协议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国际社会第一次在跨国范围内,通过对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设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额度,对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控制。《协议书》有一个特点,即它根据《公约》所确定的“共同但区分责任承担”的原则,它只明确了发达国家的具体减排指标,没对发展中国家作具体要求。也正是因为没被要求明确减排量,中国、印度等国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美国一开始也签了,但后来退出。不签的理由拿中印作挡箭牌,紧咬着两个温室气体大国不放,言之中印不承担减排责任,自己签了不起多大作用。
《协议书》设定了三种履约机制(三大减排机制),来促进发达国家实现减排目标。一是排放贸易机制(ET),是指已经达到减排目标的发达国家可以把温室气体排放权卖给其他发达国家。二是联合履约机制(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共同实施温室气体减排或碳汇项目,将获得的减排额度共享或转让给另一个发达国家。三是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从此,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正式启动并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3、巴厘路线图。 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公约》第13 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路线图”中,把解决减缓、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转让和资金机制等内容同时列入谈判的议程,并且希望把发展中国家在国内采取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与发达国家能够提供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联系起来。
4、哥本哈根会议。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120个国家元首参加峰会,商讨《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3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会议签订的哥本哈根协定是不具法律约束力文书(12个条款,涉及林业有三条);维护了“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会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减排目标、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上。矛盾主要体现在发展中国家(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基础四国”与77国集团)与发达国家两大阵营之间。在减排目标上,欧美集团目标是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印等国纳入到强制减排轨道上来。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加大减排力度,2020年碳排放量应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40%。中印的底线是严守《京都议定书》和《公约》规定的“共同但区别责任”原则,坚决不接受强制减排。在资金援助上,《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规定,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发展中国家要求每年3000亿美元,而发达国家仅承诺100亿美元,双方要求差距甚大。在技术支持上,发展中国家要求对方进行无偿技术转移,而技术是发达国家手中的摇钱树,当然不肯白白拿出来。他们的要求侧重于专家指导和信息帮助上。
(二)林业碳汇的概念
1、碳汇。按照《公约》定义,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2、森林碳汇。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
3、林业碳汇。是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4、造林和再造林。按照《公约》规定,其中“造林”是指在50年以来的无林地上进行造林;“再造林”是指在曾经为有林地、而后退化为无林地上进行造林,并且这些土地必须是1990年以来的无林地上进行的造林活动。
5、森林。《京都议定书》对森林定义:最低郁闭度0.1~0.3;最小面积为0.05~1.0公顷;最低树高为2~5米。我国为实施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对森林定义:郁闭度大于等于0.2;土地面积大于等于0.067公顷;树高2米(含2米)以上,以树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包括天然与人工幼林,符合这一标准的竹林,特别规定的灌木林,以及行数在2行以上(含2行)且行距小于等于4米或冠幅宽度在10米以上的林带。
6、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国际社会围绕如何履行《议定书》进行了一系列谈判后,正式将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列为第一个承诺期内的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与其它林业项目不同,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除了需要参与实施项目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是《议定书》签约国以外,还必须满足上述对造林地的特定要求。同时,所实施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应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产生积极影响。
(三)发展林业碳汇的意义
1、发展林业碳汇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举措。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基本手段无外乎两个:一是提高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二是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减缓能力。要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减缓能力,关键是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积累,其做法一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二是增加温室气体吸收(汇)。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两个政策文件中,林业被纳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因此,通过大力推进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碳汇能力,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
2、发展林业碳汇是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2007年9月8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中国减排“森林方案”――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2009年11月26日,我国政府高调宣布: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要实现上述减排目标,途径有两条:一是直接减排,又称工业减排,指通过工程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绝对排放量;二是间接减排,又称生物减排,即通过对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固碳的特殊作用,来抵消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工业减排项目相比,发展林业碳汇项目,具有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的特点。因此,大力发展林业碳汇,增加森林碳汇,是实现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3、发展林业碳汇是建设森林浙江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2010]8号),这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将发展林业碳汇,增加森林碳汇功能作为建设森林浙江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4、发展林业碳汇是建设低碳城市的关键举措。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率先在国内提出打造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明确提出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以上,全市森林蓄积量达5000万立方米,森林年固碳能能力达900万吨。建设低碳城市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如果将此比作一场减排大戏的话,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增加森林碳汇中的特殊作用将注定成为这场大戏中的主角。
二、国内外林业碳汇实践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以及《波恩政治协议》和《马拉喀什协定》同意将造林再造林作为第一承诺期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这是一个对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标志着林业的生态功能在经济上得到了全社会承认,标志着林业的生态服务进入了可以通过贸易获取回报的时代的到来。
(一)碳汇项目
目前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京都规则的林业碳汇项目。是指发达国家为履行其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减排任务而和发展中国家合作开展的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这类项目对造林地有特定要求,即在2008~2012年期间,这样的项目只能是在过去50年以上的无林地或1990年1月1日以后的无林地上开展的造林活动。发达国家通常是购买在这样的土地上造林产生的碳汇以履行《京都议定书》,且项目须履行较为复杂的国内和国际审批程序。二是非京都规则的林业碳汇项目。是指一些企业、组织、团体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展示绿色形象,体现社会责任,自愿购买森林碳汇。我们可把目前正在实施的植树造林、森林管理及保护等活动,看成是潜在的非京都规则的林业碳汇项目。如果在计量和审定后实现碳交易,它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非京都规则林业碳汇项目。
1、国外林业碳汇项目
表1、国外林业碳汇项目
国家 |
林业碳汇项目 |
面积 (公顷) |
年限(年) |
碳吸收量 (万吨) |
资助方 |
印度尼西亚 |
减少伐木增加碳吸收 |
600 |
40 |
—— |
美国 |
俄罗斯 |
沃洛格达地区再造林 |
200 |
60 |
22.8 |
美国 |
马来西亚 |
NFAPRO造林和森林恢复项目 |
1600 |
25 |
430.0 |
荷兰 |
阿根廷 |
里约伯幕洲 |
70000 |
30 |
434.5 |
美国 |
巴西 |
雨林种植 |
1214 |
40 |
72.7. |
—— |
智利 |
SIF碳吸收工程 |
7000 |
51 |
38.5 |
美国 |
墨西哥 |
Scolel Te农用林造林工程 |
—— |
30 |
1.6~35.4 |
英国 法国 |
乌干达 |
国家公园森林恢复工程 |
27000 |
—— |
717.2 |
荷兰 |
注:此表引自浙江农林大学沈月琴教授讲义。
2、中国林业碳汇项目。为推进实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2004年开始,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在广西、内蒙古、四川和云南、辽宁、山西等省(自治区)启动了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广西与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合作开展的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已成为全球第一个CDM再造林碳汇项目,为我国开展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
表2、中国林业碳汇项目
项目名称 |
实施时间 |
资助方 |
建设面积 (万亩) |
造林方式和项目资金 |
内蒙古赤峰碳汇项目 |
2005年 |
国家林业局与意大利环境国土资源部 |
4.5 |
当地适生树种杨树与踏郎带状或块状混交造林的模式。在第一个有效期5年时间内投资1300万元,其中意方资助1150万元。 |
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 |
2006年 |
广西与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托管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
6 |
马尾松、杉木和枫香混交。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出资220万美元购买碳汇60万吨。获益农户4815户。 |
云南四川森林多重效益项目 |
2006年 |
保护国际、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和国家林业局 |
100 |
建立森林、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项目示范点,进行森林植被恢复。美国3M公司资助300万美元。 |
山西碳汇造林示范项目 |
2009年 |
中国绿色碳基金山西专项(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 |
4.3 |
首批安排资金3320万元,其中项目直接投资2991万元。 |
辽宁中日防沙治沙试验林 |
1999年 |
沈阳市林业局 日本庆应大学 |
0.8 |
哲林4号杨树、荷兰64号杨树、白城4号杨树。1999~2005年期间日方共投资158万元。 |
注:摘自国家林业局李恕云专著《中国林业碳汇》
3、中国绿色碳基金。中国绿色碳基金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非京都规则下的碳汇项目平台,由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绿化基金会、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保护国际及嘉汉公司于2007年7月共同发起成立(中石油捐赠3亿元)。碳基金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以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为目的的造林、森林经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活动。据估算,中石油的这些捐款用于造林,今后10年内将吸收固定二氧化碳500万吨至1000万吨。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以来,先后有大连、北京、温州和山西成立了地方专项碳汇基金。
4、温州林业碳汇实践。一是建立碳基金温州专项。2008年11月,温州市募集首批资金17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启动资金1000万元,温州木材集团公司等8家企业捐资700万元,申请建立了中国绿色碳基金温州专项,成为继大连、北京之后第三个碳基金专项,全国首个地级市碳基金专项。二是开展林业碳汇项目造林。目前已实施碳汇造林项目5个,面积2万亩,开展了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试点,建立了森林增汇试验示范区。规划5年建设碳汇造林项目15个,筹资8000万元,建设面积25万亩,其中造林项目10万亩,森林经营项目15万亩。三是打造“零排放”低碳市场。旨在树立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打造低碳市场,建设低碳社会。邀请专家为温州宏锦鞋材市场测算市场碳排放量,根据核算结果由市场每年捐资2万元,连续20年购买“碳汇”,消除“碳足迹”,实现“零排放”。四是创建低碳示范小区。选择市区中瑞曼哈顿住宅区作为全市低碳示范小区,通过种植能产生大量负氧离子的乔木,替代小区的草坪,发动市民500多人平均捐资500元购买“碳汇”,消化小区排放的二氧化碳,实现“碳中和”。
5、我市林业碳汇发展现状。一是建立全国首个毛竹林碳汇项目。2008年,全国首个毛竹林碳汇项目在临安落户。项目获得中国绿色碳基金100万元经费资助,为首批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造林十大项目之一。项目计划营造毛竹碳汇林50公顷,按项目最新研究成果,1公顷毛竹年固碳量为5.09吨(是杉木的1.46倍、热带雨林的1.33倍),20年内可固碳5000多吨。二是开展碳汇林基地认养活动。萧山区发动阿里巴巴集团捐资30万元在钱塘江畔认建认养100亩碳汇林基地(沿海防护林),这是我市首例企业较大规模参与碳汇造林。富阳市组织上海万新、浙江正大、浙江富轮、富阳木材综合市场等企业出资在新沙岛城市“绿心”和城市森林公园营建“碳汇纪念林”。三是建立碳汇林业示范乡镇和示范村。2009年,临安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碳汇林业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已建立太湖源镇等6个碳汇林业示范乡镇和青山湖街道朱村等10个碳汇林业示范村。
(二)碳汇市场
碳市场分为京都(强制)市场和非京都(志愿)市场。目前,国际碳市场交易的大都是减排工业项目,林业碳汇项目由于规则的复杂以及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等因素,能够实现交易的很少。2003年国际碳市场交易价格为每吨3~4美元;2009年国际碳市场交易价格保持在每吨10~11欧元;目前,欧盟碳市场交易价格在每吨13欧元左右。有专家预测,随着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以及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碳排放,一旦总量减排全球推广开来,碳市场交易价格在爆炒下也许突破100美元不成问题。也就是说,消耗一顿燃煤的话,按1:4的二氧化碳产出率来计算,将至少为排放资格支付400美元的费用。届时,被排放总量禁锢的发展中国家,如要满足能源需求的话,将为碳排放权的获取支付何等巨额的资金呢?
三、发展林业碳汇的思考
林业碳汇作为《京都议定书》下灵活机制下的一个重要项目类型,即是林业发展进程中的新生事物,也是林业发展的新契机。如何把握新时期的发展机遇,积极开展林业碳汇活动,实施林业碳汇项目,促进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形成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一)发展林业碳汇的机遇
1、林业地位的新界定。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对林业作出了“四个地位”的精辟概括: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回良玉副总理在讲话中,对新时期林业的“四大使命”进行了了科学分析: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这“四个地位”和“四大使命”,是新形势下对林业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是林业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指南。
2、林业生态效益市场化的新途径。森林是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科学研究表明,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放出1.62吨氧气。换个角度来讲,造林就是固碳,绿化等同于减排。在这种背景下,林业周期长,森林生态效益难以量化等劣势将得到弥补。通过发展林业碳汇,促进碳汇贸易是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化、货币化的新途径。基于以上考虑,林业不仅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还是一项新兴战略产业。
3、林业发展融资的新平台。《公约》进程中,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获得投资和先进技术。在世界各地开展的林业碳汇活动中,一些发展中国家正是通过这一渠道和平台引进大量的造林和森林经营的资金。因此,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将有助于我国吸收大量的外国投资和先进的减排技术。同时,有助于我国增加二氧化碳吸收产业的形成。我国是人工林培育大国,在碳吸收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相应的也有着碳汇贸易的潜力。
(二)关于碳汇问题的探讨
1、政策层面。目前,我国不承担《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国家对国内相关企业和单位也没有减排的强制性要求,但是,一旦世界各主要国家包括中国都被纳入强制减排的框架下的话,届时所承受的压力将空前加大。因此,加快制订中国林业碳汇管理政策十分必要。建议尽快修订《森林法》,增加森林碳汇相关内容,明确碳汇计量、监测、评估的主管部门等。同时鉴于林业碳汇项目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应该争取更多的林业碳汇项目来中国实施。
2、市场层面。碳汇作为森林产品的自然属性和作为环境产品的经济属性,碳汇是有价值的,而且是稀缺资源,但又是公共产品可以免费获得,从这个角度分析不难得出碳汇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而且,目前制约林业碳汇交易的因素还有:一是可交易总量低;二是对林地要求苛刻;三是交易规则复杂。要改变有效需求不足,就要把碳汇作为一种产品推向市场,并通过制订相应的政策启动市场。虽然国内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几大环境权益类交易所也都在进行碳排放交易的积极探索,但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真正的碳排放交易。建议政府应采取扶持价格政策,为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出台相关政策。
3、技术层面。从森林碳汇的生产、计量、评价、交易和管理的整个价值链条来看,亟需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核证等技术支撑。目前,中国绿色碳基金、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在制定中国林业碳汇项目的准入标准,中国绿色碳基金还编制了《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但这些标准和方法需要很好的推广并形成国内的规范。建议尽快组织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并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的碳汇计量、监测标准,在此基础上,林业碳汇应纳入国家林业统计内容,在发布森林资源状况时应包括碳汇内容。
(三)发展林业碳汇的设想
为加快推进我市碳汇林业建设进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建设森林浙江,打造低碳城市中的重大而特殊作用,在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碳基金杭州专项。筹建碳基金地方专项,为企业和个人“消除碳足迹,参与碳补偿”搭建平台,接受企业(以钢铁、水泥、电力、煤炭、炼油、造纸等高排放企业为重点)、团体、组织和个人捐资,用于专门的碳汇造林,待碳汇交易市场条件成熟时,将这些碳汇投入市场进行交易。
2、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建设。结合“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制订林业碳汇项目专项规划。以重点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景观林、阔叶林改造、珍贵树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为重点,实施森林经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
3、争创全国碳汇林业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支持,力争在临安建成全国首批碳汇林业示范区。通过建立国家级碳汇林业示范区和实施林业碳汇项目造林,全面推进我市碳汇林业建设。
4、开展专题培训与合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碳汇专题培训和相关宣传。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碳汇计量、监测与评估等课题研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碳汇市场机制、产权机制、交易机制,推动碳汇林业的发展。(作者:郭新保。免责声明:文中数据和案例多来自网络,未及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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