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盗伐珍贵降香檀树 保安经理、队长入狱

得知不法分子收购降香檀树,一伙人为牟取不法利益,竟不惜下“功夫”学习认知珍贵物种,并先后摸黑到省林科院和华南植物园踩点、盗伐。行迹败露后,这伙人探知天河软件园有降香檀树,又与保安人员合谋盗伐分成。近日,7名男子因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广州中院分别判刑。

先后在林科院和华南植物园盗伐树木

2008年7月间,胡满权得知不法分子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降香檀树后,为牟取不法利益,联系了钟树良等同伙,先后前往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下称林科院)认知和盗伐可收购的降香檀树物种,又前往华南植物园踩点和物色可盗伐的降香檀树。

7月11日晚上,这伙人使用携带的锯木工具在林科院盗伐了一棵降香檀树,并将树干部分截成两段,偷运出来卖出得款人民币5万元。14日晚,他们从华南植物园旁的小溪进入准备如法炮制,在将一棵降香檀树锯断企图运走时,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四散逃离现场。

天河软件园保安部负责人“监守自盗”

得知林科院和华南植物园难以再次下手后,同年7月下旬,钟树良得知广州高塘天河软件园(下称天河软件园)内种有降香檀树,即与时任该软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部经理黄汉昌联系,提出高价购买该园内的7棵降香檀树及3个树头。

黄汉昌在没有向天河软件园有关领导汇报及办理任何合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指使下属保安队队长沈世勇交涉采伐及买卖降香檀树相关事宜。沈世勇与钟树良等人商议并征得黄汉昌的同意下,商定以人民币10.5万元的价格出售7棵降香檀树及3个降香檀树头。

同年8月5日,三名同案人企图以向林科院购买树苗为名,进入到林科院内,假意向林科院购买了400株树苗并装入厢式货车内,实则开货车到小山坡附近,将前一晚上盗伐的降香檀树树干藏匿在货车内偷运出去,此时被门卫保安当场查获。

二审原保安部经理上诉被驳回获刑5年

去年1月30日,一审天河法院作出判决,分别以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7人2年6个月至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3万元。其中,天河高唐软件园保安部原经理黄汉昌获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广州中院驳回了他的上诉。而沈世勇、钟树良等3人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遂依法分别改判4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若干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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