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出加快林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决定

为实现广东林业发展“十五”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林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幅度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为此,广东省林业局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重点科技攻关,解决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技术难题。组织开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商品林基地建设、林产品深精加工技术、林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林业发展宏观战略研究等五大重点科技攻关专项。    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创林业科技推广新局面。加强省、市、县、乡(镇)四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林业技术推广队伍;切实抓好林业科技创新基地和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林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依托林业龙头企业、促进林业科技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使企业成为科技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抓好一批林业科技产业化项目实施;通过科技开发,发展森林食品、林药和森林旅游产业等,加快山区经济发展。    四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林业科技投入。省林业局从2002年起,每年安排适当的科研经费,重点用于五大科技攻关专项的研究,安排适当的科技推广经费,用于科技成果推广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使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以上;从林业工程建设总投资中提取3%的资金用于科技支撑,省林业局每年从提留的育林基金中提取15%的资金用于发展科技,市、县林业局每年也要从提留的育林基金中提取1O%的资金用于发展科技;林业龙头企业要划出不低于销售额1.5%的经费用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开发,各国有林场(局)要划出不低于总产值的1.5%的资金作为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开发等经费。    五是切实加强对科技兴林的领导,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各部门、各单位第一把手亲自抓第一生产力,切实加强对林业科技工作的领导;省林业局成立“科技兴林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科技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建立和实行科技进步与创新实绩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深化省林科院科技体制改革,同时,大力抓好16个广东省林业区域性试验中心的建设;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投身林业生产主战场;进一步加快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林业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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